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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日前,辽宁省出台《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即日,“法治辽宁”开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专栏,集中报道各地区、各部门的典型经验做法,更好保护经营主体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大连市
大连市司法局自12月08日起,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组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自检自查,梳理突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
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此次梳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范围及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部门及人员被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被媒体及网络曝光产生负面舆情被处理的、被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处理的、被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下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或者《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要求整改的、执法部门及人员自检自查主动认领的。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底,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将根据梳理出的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和措施。在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期间,将动态调整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定期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为确保大连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取得实效,全市将推行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建立联动机制、发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作用、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机制以及充分发挥社会媒体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协调小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提高一线执法能力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奋力当好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急先锋,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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