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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须知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行政复议。

1.当面提交。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1号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邮寄提交。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号甲辽宁省司法厅(备注行政复议申请)。收件人: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复议立案处。联系电话:024-31966959。

3.互联网渠道提交。(1)电脑端:访问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xzfy.moj.gov.cn/。(2)移动手机端:通过微信“扫一扫”,进入微信小程序“掌上复议”提交申请。

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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