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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12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第二调研组到盘锦市就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盘山县政府、兴隆台区政府、市中级法院、辽宁省辽河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辽宁省辽河检察分院、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和科室(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和实地走访调研工作。
在座谈会和实地调研中,调研组一行听取了2024年各单位就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汇报,对盘锦市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方面取得的进展成效、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的对策建议进行详细了解。
调研组对盘锦市在此项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今后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持续强化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主动、积极出庭应诉。二是要强化联动机制建设,持续推动从“告官可见官”全覆盖加快向“出庭又出声”“出庭又见效”转变。三是要切实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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