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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预防法律风险,推动乡镇(街道)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10月25日,营口市司法局召开推进全市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会议。营口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晓达出席会议并讲话,各
营口市司法局在综合研判基础上,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制定《营口市推进乡镇(街道)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以县(市)区司法局为主导,协调乡镇(街道)建立由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负责,以法治机构公职人员为主,外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辅的法律顾问制度。外聘(兼职)法律顾问采取单独聘用、集中采购分组签约和公益指派三种模式有机结合的方式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目前,针对11个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建设存在困难的实际情况,市司法局采取公益指派外聘法律顾问的形式,有效推进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工作。
会议指出,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固强补弱、创新创先,不断健全工作体制机制,要聚焦推进法律顾问薄弱环节,主动作为、提前谋划、协调对接属地乡镇(街道),力争法律顾问
会议强调,政府法律顾问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一要坚定政治立场。作为乡镇(街道)的法律顾问,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政治过硬,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履职中践行法律工作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二要提升能力水平。法律顾问是法治建设的专业力量,希望大家持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注重开展实践调研,切实琢磨乡情,融入乡情,不断丰富知识储备,切实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三要树立良好形象。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形象直接关乎党委和政府的社会公信力,要始终坚守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服务能力,严格遵规守纪,树立遵从法治,维护正义,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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