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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抚顺市司法局致力于加强政府签订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力推进政府签订协议风险防控化解,为优化营商环境厚植法治土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截至目前,抚顺市司法局审查市政府签订各类协议23件,提出法律意见70余条,内容涵盖政府投资、特许经营、重大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这些意见均被采纳,从源头上保证政府决策可操作、政府承诺可兑现、企业利益可保障。
规范审查流程
抚顺市司法局规范政府签订协议材料要求,推进送审材料标准化规范化,压实承办单位协议初审把关责任。要求各承办单位需组织本单位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内部积极构建“接收、批转、审核、论证、反馈”闭环流程,在审查过程中,积极与承办单位沟通,掌握协议起草、磋商过程,明确风险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论证。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专业水平基础上,借助外脑智库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全方位、全流程参与多项重点协议审查工作。
严格审查内容
抚顺市司法局对政府签订协议的签约主体、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进行重点审查,对协议风险点进行重点提示,做到权利义务对等、条款具体明确、违约责任清晰,最大限度地促进公平交易,维护行政行为合法性,保障协议相对方合法权益。在政府签订框架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严格审查具体合作内容,坚决杜绝可能具有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表述。在抚顺市与中铁九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等协议中,均精准提出法律意见并被采纳。
提前介入审查
抚顺市司法局主动靠前,前置审查,及时准确变“书面审”为“当面审”,将合法性审查关口前移。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协议协商、论证程序,实时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及时指明条款漏洞,有效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在审查抚顺高新区热电联产投资建设项目中,参与项目协商过程,精准给予风险提示;在部分紧急协议审查中,通过提醒告知、缺失要件同步补齐等措施,协同联动审查。同时打破常规,无论节假日还是下班后,都优质高效地开展审查工作,确保急件要件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高效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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