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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司法厅印发《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法治保障。
去年,我省出台了《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大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年来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的整治工作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重要环节,我省瞄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目标,对简单粗暴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今年的整治工作聚焦执法不作为、执法乱作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三个方面。重点整治执行制度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敢执法、不会执法,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及时,执法不透明,弄虚作假;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整治超越法定权限,滥用执法职权,以罚代刑,随意执法、重复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过罚失衡,无依据的顶格罚、高额罚;以罚代管,重处罚轻教育;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不按规定携带、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着装、言行、举止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
《工作方案》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狠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个行政执法主体的职权法定、权责统一。同时要确保行政裁量权基准及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一基准四清单”制度有效实施,更好保护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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