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行政审批

—  

2023

  —

01/19
09:30

—  分享  —

省司法厅审批做“减法”服务做“加法”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4年04月10日 作者:司法厅审批处信息员

        今年以来,省司法厅审批服务窗口结合“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的新理念,推出了“为群众办实事行政审批服务十项新举措”,从“小切口”入手,进一步增强能动的服务意识,推进“窗口+”“提醒服务”“综合窗口服务”,通过“审批窗口+单位+人员”三点联动,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擦亮司法行政审批服务特色品牌,引领全省审批服务再优化、再升级。

        一是主动靠前服务,让审批服务更有温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提醒服务”,共梳理出年内需进行延续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64家、司法鉴定人713人,并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建立微信服务群、电话预约、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开展“提醒服务”,提前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提醒告知,让办事人感受到了司法行政服务的温度。目前已及时为20家司法鉴定机构,216名司法鉴定人办理了延续登记。我们还深入全省213家律师事务所,通过现场指导培训,开展电话回访,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开展服务,主动服务全省律师近700余人。《法治日报》《辽宁日报》《辽宁政法》《辽沈晚报》等多家有影响的媒体均对此项新举措进行了刊载和报导。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让审批服务更有速度。不断深入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实现省、市两级“全省通办”事项全覆盖,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十项新举措推出以来,全系统“即来即办”审批事项提高到50%以上,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少申请材料约2800余件,“容缺受理”审批事项达到全部审批事项的50%以上,可通过数据核验和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优化专(兼)职律师执业许可审批方式,由原来的一年集中2次变为随时审批,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是规范工作标准,让审批服务更有力度。树立司法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窗口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明素质,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用热情、专业的服务态度,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结合审批服务工作实际,全面落实《辽宁省司法厅“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行政审批服务规范》,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备案等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开展审批服务,行政相对人业务咨询、事项办理、投诉答复等评价满意率达100%。

       四是深入企业服务,让审批服务更有广度。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司律师制度改革创新,提升民营企业依法治企水平,积极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对全省多个民营企业进行摸底调研,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与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方案》,对试点条件、申请条件、职责范围、权利义务、部分分工、职责范围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省司法厅“1号文件”形式关注民营企业法治服务的“迫切需求”。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