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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依法治市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系统工程,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持续改善法治环境,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抚顺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牢牢抓住“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在党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程39个,培训各级领导干部2257人次。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优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职能。压实“关键少数”第一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行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2023年两个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荣获全省“十佳”。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全国首创“社保云贷”,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行“一窗收件、分类办理、统一出件”服务,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1443本,收录政务服务事项23339项。落实物料平衡机制,深入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共享,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优化市场准入退出,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同比增长5.07%。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适用与管理,落实轻微违法不罚、轻罚。在省内首创建立偏远乡镇行政复议代办点,开通中国邮政“行政复议专递”。抚顺市行政复议工作得到司法部通报表扬。
强化法治领域改革创新,打造法治抚顺新局面。在县乡及重点行业建立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小切口”式“量身定制”《抚顺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力量下沉。全省首创“警种+派出所主防”警务格局,在全市29个主要派出所建立68个联勤警务区。完善法官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开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经验做法获最高检肯定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实施。
强化法治社会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844”机制、“法官+商会”调解模式,拓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径。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实行法律援助受援人公证“免申即享”,切实减轻群众负累。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妥善化解一大批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望花区和平街道雷锋社区“‘雷锋·红’党员代办站助力化解邻里纠纷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评选为“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推深做实法治为民办实事,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持续增强。打造36个法治文化阵地,法景融合弘扬法治精神。举办“宪法在我心中”主题报告会和“‘典’亮人生与法同行”法治文艺节目展演,生动展现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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