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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全面依法治省,紧扣“十五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为首要任务,以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抓手,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支撑,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为保障,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纵深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到2030年,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水平和公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形成;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进一步夯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落实,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依法普法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化学习培训。建强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打造示范精品课程,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物,推动学懂弄通“十二个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重点教学内容。依托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品课程。统筹政法各单位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分级轮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大中小学相关课程,在法学专业开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必修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其他专业开设选修课程。逐步提高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法官检察官遴选考试中的测查比重。
(二)强化法治实践和成就宣传。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和历史性成就,统筹省内主要媒体,及时转载刊发中央及省内相关报道。立足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辽宁高质量发展和法治辽宁建设实践,深化同中央重点新闻网站选题共建合作,精心策划推出系列融媒体产品。
(三)推进大众宣传和国际传播。组织全省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基层和群众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每名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场宣讲。依托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宣讲平台,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加强法治国际交流合作,依托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中欧班列经贸合作等对外交流平台,统筹推进涉外法治交流,用辽宁法治故事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三、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一)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立足学校、社区、媒体、网络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依托宪法纪念、宪法宣誓等重点载体,紧抓领导干部、新录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群体,丰富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深化“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纵深推进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将宪法精神宣传教育贯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备案审查各环节。
(二)深入宣传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结合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做深做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大力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围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大力宣传基层群众自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禁赌毒、反邪教等法律法规。围绕安全治理,大力宣传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应对、灾害防治、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法律法规。围绕深化整体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宣传刑事、治安管理等平安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宗教事务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深入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持续推动民法典走进群众日常生活。聚焦交通、教育、社会保障、城乡社区治理、就业创业、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领域群众关心的热点涉法问题,制发普法工作指南。聚焦医疗纠纷、劳动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邻里纠纷及婚恋家庭等高频涉法领域,做实法治宣传等服务。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针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饭圈”等乱象,广泛宣传网络管理等法律法规。紧扣美丽辽宁建设,开展“美丽辽宁,我是行动者”等活动,广泛宣传生态环境法典,以及防沙治沙、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文化产业发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法律法规。
(四)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一体推进党内法规与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党内法规数据库,深入学习宣传党章以及党的组织、领导、自身建设、监督保障等板块的党内法规。统筹资源渠道加强新制定修订党内法规及相关解读的宣传。落实执规责任制,推动省级牵头执规单位加强党内法规宣传。完善党内法规常态化学习培训制度,将党内法规纳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必学清单和党员学习培训重点内容,实现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宣传《信访工作条例》,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赋能高质量发展
(一)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紧扣具有辽宁特色的“2211”产业体系建设部署,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聚焦绿色低碳、合同履约等开展精准普法。围绕新质生产力培育、“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部署,紧跟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国家立法进程与配套监管制度加强普法引导。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方面法律法规,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服务科技创新效能提升。紧扣全省“技术创新—中试转化—产业应用”全链条体系建设部署,立足科创研发、科研诚信、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法治保障需求开展普法。用好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等载体,面向高校院所、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精准普法。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科技合规普法宣讲。
(三)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聚焦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聚焦信用辽宁建设,深入宣传社会信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新时代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计划,开展“奋战十五五·民企勇担当”等普法活动。构建覆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链条,引导企业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依法诚信经营。
(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等全省对外开放重点任务深度结合,系统宣讲对外贸易及国际商事仲裁等法律法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法律指引。面向在辽外籍人士和外资企业,开展出入境等方面法治宣传。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建强辽宁涉外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规指引等法律服务。
五、大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发挥本溪满族自治县全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的辐射作用,落实《辽宁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多元评价体系,加强结果运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挖掘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凝聚全社会厉行法治的思想共识。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录用考法、日常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施,建立出庭应诉效果评价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机制。推动在高校设置法律顾问。鼓励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授法治课。完善综合性法治评价工作机制。
(三)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构建课堂为主、家庭协同、社会联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分龄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法治宣传,强化对困境儿童法治帮扶。围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加强警示教育。推动建立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在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法治课教师,实现对法治课教师培训全覆盖。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资源教室建设,开发优质法治课程与实践项目。在矫治教育、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中重点加强法治教育。
(四)加强各类重点群体法治宣传教育。面向村(社区)“两委”成员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加强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从业人员、网民法治宣传教育,助力净化舆论环境和网络空间。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其遵规守法、依法维权。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遵纪守法教育。面向残疾人、老年人、妇女、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深入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法律服务·助老护老”、巾帼普法基层行等活动。
六、持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
(一)加强需求精准研判。统筹归集政府网站、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司法裁判、12348辽宁法网等关联数据,定期开展网络法治问卷调查,多源获取、精准研判群众法治诉求。加强普法内容传播覆盖面、受众接受度及反馈评价等情况监测,动态分析群众法治宣传教育需求,为精准普法提供数据支撑。
(二)丰富普法载体平台。进一步拓展以“法治辽宁”、“辽宁普法”等微信公众号为重点的新媒体普法矩阵,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用好“辽小司”、“知E行法”、“辽法护蕾”等网络普法品牌,创设一批有影响力的普法网络平台。推动普法延伸至铁路、公路、地铁等移动生活场景,在政务服务平台、公共交通设施和社区智能终端内嵌智能法律助手,提高群众学法找法用法便利性。推出“适老化”、盲文版普法界面及产品,打造面向特殊群体的无障碍普法平台。
(三)深化数智化普法应用。实施“人工智能+普法”,拓展人工智能普法创新场景,推动“智能解答+人工”联动,为公众提供即时法律咨询。策划开展网络普法活动,培育“E法同行”网络智慧普法品牌,科学运用数据大模型生成网络短视频等数字化普法内容。建立普法产品资源库,开发动漫、移动端网页、数字形象、表情包等数字化普法产品。
七、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一)实施法治文化品牌培育工程。以做强“全国普法发源地”主品牌为引领,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培育“映山红”、“法治文化轻骑兵”普法志愿服务项目等特色子品牌;支持各部门立足行业特点,深化“送法下乡”等具有辽宁辨识度、分群体适配的普法品牌建设。
(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依托辽宁丰富的红色资源,推进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释、展示利用与宣传普及,设置宪法法律宣传专区,推动红色景区法治元素全覆盖。利用东北抗联、辽沈战役、抗美援朝等纪念场馆,提炼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法治实践与精神,创排红色法治文艺作品。设计“红色足迹·法治寻根”研学路线。
(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依托省法学会、省内高校及研究机构,推动专家学者研究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内涵,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守诚信、尚和合等时代价值,深挖“两邻”理念中的睦邻共治内涵,开展法治文化研讨交流活动。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将守法守序融入家风家教,弘扬传统美德,倡导移风易俗。
(四)加强和规范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参加法治创建示范活动带动全域法治文化建设提质增效。推动省内更多场所纳入全国法治文化场所名录。提高法治文化阵地使用率,常态化进行内容更新维护。强化基层法治文化塑造,在政务服务场所、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等嵌入法治元素,持续打造可观可感、贴近群众的法治微阵地。
八、持续深化大普法工作格局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修订《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省市县三级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将履行普法职责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市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内容。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群团组织、行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制度,强化现场评议等履职评议。规范司法行政机关普法提示工作。深化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持续推动新闻媒体开设法治专栏专题、刊播法治公益广告、报道法治新闻等,履行公益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发挥传统主流媒体阵地作用,市级以上党报、都市报及所属新媒体平台要合理保障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版面。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加大公益法治宣传教育节目制播力度,扩大普法覆盖面和传播力。
(三)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合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建设全过程,引导人民群众在参与法治实践中提升法治素养。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作用,引导人民群众在解决身边实际问题中提升法治素养。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文化、体育、商业、旅游、展会论坛等重大活动。将法治元素植入非遗、文物保护及具有东北特色的民间艺术形态,开展小品小戏等法治文艺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
(四)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巩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建设成果,加强队伍规范管理和使用。探索培养行业领域“法律明白人”。加强全省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纳入全省志愿服务体系,建强辽宁省“阳光”普法志愿者总队。成立“九五”普法讲师团。
(五)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管理,不给涉法治错误思想和观点提供传播渠道。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准确规范,避免误导群众。压实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严防“自媒体”账号错误解读,加强对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生成普法内容的风险防控。
九、强化组织实施
全省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法治督察重点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会同宣传部门等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县级以上政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自身实际,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必要经费。加强对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鼓励引导和规范管理。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推动普法资源向基层倾斜。5年内完成对县级以上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人员和普法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轮训。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规划实施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市县两级不再编制法治宣传教育第九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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