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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首支村级普法志愿者小队成立 “美丽粮家”融入全省“阳光”普法志愿服务体系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6年08月14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8月12日,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道粮家村成立全市首支村级普法志愿者队伍——“美丽粮家”普法志愿者小队。此举标志着盘锦市在构建“市支队—县(区)大队—乡镇(街道)中队—村(社区)小队”四级本土志愿服务架构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全省“阳光”普法五级组织体系基层触角进一步延伸。

  成立仪式上,兴隆台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向首批28名志愿者发放普法手册,并就普法志愿服务岗位职责、工作重点及省级队伍建设制度规范进行详细解读,为后续参加全省统一线上岗前培训夯实基础。志愿者代表表示,将立足乡村实际,积极传递法治温度,争当“阳光之星”优秀普法志愿者。

  “美丽粮家”普法志愿者小队由村“两委”成员、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及热心村民共同组成。作为全省“阳光”普法志愿者总队的基层单元,小队将聚焦农村群众法治需求,通过入户宣讲、田间课堂、案例分享等接地气方式,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村民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维护权益,切实将“汇聚多彩力量,播撒法治阳光”的理念转化为基层治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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