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厅长信箱 >> 详情页

留言详情

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作为

编号:2026030213313186185浏览数:73

姓名

王淑红

留言时间

2026-03-02 13:31:31

留言内容

新民市人民法院原执行庭庭长 孟祥宇玩忽职守 不做为,(2018)辽0181民初4081号案件,执行其间被告有钱有房,与原告同村村民,案子执行6年,被告钱不还、房不动、不拘留,口称门子硬,执行庭孟祥宇让原告上沈阳摇号拍卖公司,却不递交手续,拍卖费3500元已交5年多,孟祥宇却又说没资格卖房! 我是原告王淑红,13889289800请求执行公义!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6-03-02 14:05:51

回复内容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不属辽宁省司法厅受理范围,请向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反映。

处理部门

辽宁省司法厅

回复点评
我的意见
*
查询码
*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