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分享 —
公告送达
郑斌: 你投诉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的有关材料,已转营口市司法局办理,营口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电话0417-6656033。因你所留的联系方式有误,本厅邮寄给你的《辽宁省司法厅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事项告知书》派送没有成功,已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辽宁省司法厅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事项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辽宁省司法厅 2025年12月2日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