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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人民陪审员通报表扬的通知》(法办〔2025〕574号)要求,经相关市司法局推荐、审核,省司法厅党组研究,拟向司法部推荐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3个。现公示如下:
拟推荐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名单
(3个)
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 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司法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锦州市司法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如发现上述拟推荐对象有不符合推荐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辽宁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反映。
联系电话:024-31966913
辽宁省司法厅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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