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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5年05月21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司规〔2021〕4号)有关要求,经司法鉴定机构自评、市司法局初评、省厅综合评估,现将2024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司法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号甲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邮政编码:110032
  联系人:吕晖       电话:024—31966953
  附件: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doc


辽宁省司法厅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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