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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就《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4年10月21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辽宁省司法厅现将《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4年11月24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邮寄到辽宁省司法厅。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号甲602室
  邮政编码:110032
  电子邮箱: lnssftlfyc@163.com

       附件:《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修正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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