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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司法厅关于2024年度 “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研究”课题结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4年09月24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4年度“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辽司通〔2024〕51号)要求,课题结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可上报课题结项相关材料。2024年10月12日为上报截止日期,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单位
  辽宁省司法厅
  三、结项有关材料及报送格式
  1. 课题研究成果;
  2. 权威机构出具的课题研究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重复率检测结果应低于30%);
  3. 课题结项申请书(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
  4. 研究成果获奖、发表、出版、被转载引用或经领导批示、决策采纳的,附相关佐证材料。
  各单位报送材料时,请将课题结项材料按照研究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结项申请书、结项相关其他材料顺序排放(实名放前,匿名放后),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并将以上材料电子文档报送至邮箱。
  课题结项所需材料及要求可从辽宁省司法厅门户网站(https://sft.ln.gov.cn/)下载。
  四、工作要求
  1. 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时提交结项有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材料的,一律不予结项;
  2. 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填报课题开展情况调查表,与结项材料一并上报;
  3. 省司法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选取研究成果汇编成册,供有关部门参考。
  联系人:杨  健
  电   话:024-31966232
  电子信箱:lnfyzxkt@126.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号甲后楼203室

       附:1. 课题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2. 课题结项申请书;
  3. 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

辽宁省司法厅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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