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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相关规定,坚决遏制乱检查、违法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近日,省司法厅向省(中)直有关部门印发了《2025年省(中)直部门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以下简称《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共涉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7个省(中)直部门,包括化学品生产监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计量器具监督检查等34项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数量较去年压缩11%。同时,部署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执行行政检查计划和程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涉企行政检查事后备案制度。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向社会公布《检查计划》,通过实地走访、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情况和备案事项的抽查监督,发现存在不当行为的,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确保《检查计划》得到严格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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