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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审批窗口被授予省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3年11月27日 作者:司法厅审批处信息员

        8月10日上午,省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授牌仪式在辽宁会馆举行。省司法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被首批授予省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称号。
     省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厅党组高度重视,明确工作思路,研究落实举措,我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近年来,审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不断发力,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畅通“办事不找关系”路径,推出审批服务十项新举措,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经过组织申报、部门联审、社会评议及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全省在百余家参评单位中评选出35个省级 “清风辽宁政务窗口”,我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入选其中。
       被评为省级 “清风辽宁政务窗口”,既是鞭策和鼓励,更是责任与担当。下一步,司法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将以此次评选工作为起点,精心呵护擦亮“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品牌,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理念,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和为民服务精神,发扬脚踏实地、善作善成的“干”字精神,以“强化创新引领,优化营商环境”为己任,加强业务指导,凝心聚力,上下联动,全心全意为群众和企业办实事,把行政审批窗口建设成为服务型政府的展示窗口和企业群众的满意窗口,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司法行政新名片,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助力我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目前,沈阳市、抚顺市、锦州市、盘锦市和葫芦岛市司法局审批服务窗口被各市评为首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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