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分享 —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给全省人民欢度佳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1月20日起,省司法厅组织全系统开展“送法润万家 调解抚民心 平安过春节”活动,一体推进法治宣传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致力于在全社会营造“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以广泛普法为基础
筑牢源头预防“防护网”
坚持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作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以全程普法促矛盾纠纷预警预防和前端化解,双轨并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良性循环。结合春节期间法治宣传的特点和规律,组织全省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评理说事员、村(居)法律顾问等力量下沉,围绕消防安全(烟花爆竹),防诈骗、拒集资、反邪教,反酒驾,治理赌博,防范极端案事件5个重点领域,深入乡村、社区、集市、企业、医院、校园等开展法治宣传。在普法的同时,注意搜集矛盾纠纷线索,积极介入、主动化解,通过“普法+调解”双轮驱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基层治理目标。
鞍山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开展“法援护苗 守护成长”“关爱农民工”“节前送法礼 平安聚福气”“防范非法集资 守护财产安全”“反对家庭暴力”等主题活动。抚顺制作普法短视频《抚小司说法》反诈、网购、物业篇,在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同步播出。丹东编印《丹东真好 法治同行》普法口袋书,以漫画的形式传达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朝阳在新媒体平台开设《岁末年初要说“法”》普法专栏,制作发送普法作品12期。
春节期间,全系统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80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品37万余份。
以拉网排查为保障
架起风险隐患“瞭望哨”
结合春节期间务工返乡、游客流动、探亲访友等人员增多、流动大实际,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性作用,与评理说事员、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等基层司法行政力量形成合力,每日持续深入排查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屋土地、农民工欠资欠薪等重点领域和民生问题,每日持续对重点群体开展“拉网式”走访排查,确保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在排查过程中,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品、推送以案释法短视频、情景模拟等形式,一体辐射带动辖区内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提前预防纠纷发生。
春节期间,全系统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973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164件。
以实质化解为目标
撑起和谐稳定“平安伞”
各地秉持“化解一件矛盾纠纷,就是减少一个案源、一个访源、一个诉源”理念,严守矛盾纠纷化解“路线图”,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对简单矛盾纠纷,采取入户访问、上门宣传等方式,通过调解前讲法、调解中释例、调解后普法,及时就地化解纠纷,实现“调解治标+普法治本”的双赢效果;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司法所主动向前一步推进,以“四所一庭”联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为支撑,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对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案(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和短期内难以化解且具有重大涉稳隐患的疑难纠纷及时做好报告预警。
沈阳开展“所所联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常驻派出所参与“110”警情适于人民调解的案件,在春节期间发挥了积极作用。大连针对农民工欠薪引发的聚集性矛盾纠纷,联合劳动仲裁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农民工追回薪资120余万元。盘锦在集市、商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设立“临时调解点”,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
春节期间,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43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6%。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