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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行政处罚公告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5年09月02日 作者:司法厅公法处审核员

    被处罚鉴定 人:杨某鸣、礼某明

    所在机构:锦州辽希司法 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3号   

    2023年7月17日,锦州辽希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杨某鸣、礼某明在对被鉴定人万某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案件中,没有严格遵守和采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司法部发2021-11-17实施)7.11.7.1条款有关规定实施鉴定。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二条,《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2025年8月26日辽宁省司法厅给予鉴定人杨某鸣、礼某明警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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