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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王某文、许某
所在机构: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111-18号
2022年10月10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沈河大队委托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王某某骑行自行车与冀某某骑行自行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鉴定案件中,鉴定人王某文、许某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辽宁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2025年4月9日,辽宁省司法厅决定给予王某文、许某警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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