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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健全职业保障体系 切实将从优待警工作落到实处

文章来源:厅警务处 撰写时间:2024年06月21日 作者:司法厅警务处信息员

司法部部长贺荣在2024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干警职业保障制度体系,落实从优待警,在全系统充盈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为贯彻落实司法部的工作要求,省司法厅警务管理机构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有机结合,以建立健全干警职业保障制度体系为基础,以用好用足英烈救助基金为依托,以精准落细优抚政策为落脚点,真心实意帮助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切实将从优待警工作向纵深推进。

健全教育优待制度体系。为把干警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多次往返省教育部门协调沟通,相继联合印发《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伤残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子女报送司法行政系统警察院校就读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辽宁省所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优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一级、二级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保送本系统警察院校深造和毕业招录的相关政策,同时规定了优待对象在中学阶段享受保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院和降分录取等褒奖政策。有效激发干警队伍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用足用好英烈救助基金。按照司法部关于做好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自1979年司法部恢复重建以来产生的英烈情况调查摸底,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烈士、因公牺牲、致残(含重病)的司法行政干警及家属,在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或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中因公去世、致残的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家属情况进行全方位、全口径的调查统计。共核实确认烈士、因公牺牲(含英模)、因公负伤(致残)干警312名,及时报送到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基金会。与此同时,扎实开展省司法行政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会的救助工作,已先后实施救助牺牲、病故、伤残干警及家属50余人,发放救助金220余万元;2024年又将22名牺牲、病故人民警察列入救助范围,预计下达救助资金80万元。英烈救助基金“抚警济困、激励奉献”的作用日益得到彰显,取得全系统干警的普遍认可。

精准落细优抚保障政策。警务管理机构秉持优质服务理念,严格准确执行《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等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彰显荣誉、规范有序、精准动态、便捷安全原则,树立马上就办的服务意识。对基层报送的优抚材料,第一时间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取得沟通,共同推进相关程序及时启动,确保系统牺牲伤残干警的确认审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优抚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为方便基层规范办理优抚工作,精心组织编印了《人民警察优抚工作业务指南》,系统收录了各类现行有效的优抚文件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办理确认牺牲、病故伤残抚恤的工作流程和审核时限,接受基层监督,有力提高了工作效率。2024年上半年以来,先后审核确认病故干警3人、发放伤亡抚恤金45万元,审核确认享受特别抚恤金干警79人,发放特别抚恤金82.4万元,基层干警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岁序更迭,华章日新。新中国跨入75周年新里程,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和辽宁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进入关键之年。辽宁省司法厅警务管理机构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一线的工作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落细各项优抚措施,倾力构建干警职业保障制度体系,全力以赴为基层增强干警的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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