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分享 —
辽宁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辽宁全面振兴主战场,紧扣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大使命,把法治环境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省基础性、先导性的中心任务,作为营商环境建设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努力让法治成为全面振兴的坚实保障和辽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一、坚持高位统筹推动,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工作体系
高位部署,锚定振兴方向。坚持将法治环境建设纳入全面振兴工作全局,与全面依法治省、优化营商环境,实现高水平治理、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统筹部署,一体推进。连续三年出台持续改善法治环境专项工作方案,在14个重点领域部署开展专项工作,全面落实30项具体举措,紧盯法治环境痛点难点精准攻坚、靶向施策,着力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
强化统筹,凝聚全省合力。省、市、县三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充分发挥职责作用,推动形成全省“一盘棋”工作格局。组织开展集中宣讲,将推进法治环境持续改善专项工作的核心要义讲深讲透,确保理解贯彻到位。通过开展实地调研、点对点督导、召开现场座谈会,着力把脉问诊、推动攻坚解决。配套组织开展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344个、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4311个、222名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环境及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专项法治督察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精准提能促效。
压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地。构建“党政主抓、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责任落实体系,将法治环境建设与全面振兴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将法治建设督察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推动法治督察和纪检监察监督协调衔接。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挂帅上阵、靠前指挥,研究部署、督办指导,确保各项任务始终在“一把手”重要工作日程内推进落实。实现全省825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
二、坚持完善制度体系,筑牢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根基
聚焦重点需求,优化制度供给。聚焦市场所需、坚持急用先行,科学制定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将《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全力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实施;积极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模式,提升响应速度与立法质效。制定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密集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法治护航、金融支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织密制度网络、健全法规体系,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细化政策配套,提升制度效能。对列入立法计划且需出台配套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项目,严格按时限要求同步实施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出台的法规、规章及配套制度开展政策解读,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精心打造在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辽宁省稳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含金量”显著提升。
强化清理审查,确保法制统一。围绕落实全面振兴部署要求,集中开展妨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规、规章专项清理工作,推动废止修改反窃电、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环境保护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23件;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推动废止修改1056件,确保法规政策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严格审查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审查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条款,确保其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基本完成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实现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三、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表率作用
创新制度机制,规范政府决策。高规格召开全省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工作推进会议,连续三年推出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建立政府决策合法性评估协调机制,实现对决策事项前置审查及决策后合法性评估的全流程规范。探索建立公文审核统筹协调机制,协同开展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工作。坚持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发挥司法专席和法律顾问作用,从法治角度审核会议决议,筑牢政府决策法律风险“防火墙”。
推进守信践诺,建设诚信政府。将打造诚信政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常态化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问题专项检查等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失信追责等长效机制,将政务诚信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发挥政府在诚信建设中的牵引作用。全面实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序推进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开展重点地区政府隐性债务专项整改。深入推进行政机关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问题整治,出台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若干规定。着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守信践诺意识和能力,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9%以上。
规范涉企执法,减轻企业负担。将规范涉企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强力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紧盯“四乱”等突出问题,强化行纪衔接,构建联动格局。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确认公告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行政检查)主体共3622个。建立统筹检查机制,深入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和“扫码入企”监管方式,推动联合检查和结果互认,高质效破解企业反映强烈的多重执法、重复检查问题,今年以来省级检查任务同比压缩11%、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比提升至51%,全省入企检查次数同比减少1.62万次。深入落实“一基准四清单”制度,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执法全程记录,推送整改指南,执法模式由“处罚为主”向“帮扶指导”转变,受到企业广泛好评。
维护公平竞争,畅通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辽宁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依法清理影响公平竞争的隐性门槛和壁垒,35个省直执法部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络员制度。高质量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组织攻坚“服务通”“数据通”“系统通”“业务通”“政策通”,实行“一个事项、一套方案、一抓到底”,25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建成运行。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专项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市场乱象,优化举措支持大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建立全省统一的招投标领域主体信息库,全周期管理评标专家。深入开展价监竞争守护、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和医药等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等专项行动。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面启动国家数据要素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持续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加强对虚假诉讼线索的甄别、审查,今年以来办结涉虚假诉讼案件190件。
四、坚持强化司法保障,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提升司法质效,精准助企纾困。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目标,打出“打击+保护+修复”组合拳。加大对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权益案件的打击力度,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187件292人。深入推进“昆仑”、“安芯”等专项行动,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工作,“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民营经济创新积极性。采取“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助企纾困、暖企安商。依法依规推进信用修复工作,探索建立信用修复窗口,加快办理流程,今年已及时修复信用6.6万余件,同比增长超过126%。
攻坚执行难题,提升司法权威。深化执行协调机制,法院、公安、检察、信用中心协同,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房产、汽车、证券等16类财产一键查控,畅通查人找物渠道。加强网络司法拍卖,解决资产变现难题。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促进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加大交叉执行力度,执结疑难复杂和长期未结案件5748件。坚持立审执协调配合,健全诉前担保、执行风险提示等机制,提升执行效能。
优化涉诉服务,降低诉讼成本。严格执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求,推动诉讼事务从“一事跑多窗”向“一窗办多事”转变。优化拓展线上线下立案服务,畅通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区域立案渠道,诉讼运行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顺利上线运行全国法院“一张网”,诉讼服务业务满意率94.38%。对于进入审理程序的涉企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高质效公正解纷,节约企业诉讼成本,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运行。深化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监督,2023年以来已累计组织排查“三涉”案件48.3万余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权威。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今年以来依法监督纠正案件28件,为企业解冻资金、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扎实推进涉企刑事案件“挂案”清理,“挂案”数量连续三年下降。
五、坚持社会治理法治化,打造安企护商社会环境
建立多元解纷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充分发挥调解“低成本、少对抗、利修复”的优势,积极开展涉企纠纷先行调解工作。统筹各类调解资源,设立专门商事调解机构,引入商会、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力量,依托其专业优势和行业自律作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和诉讼负担,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涉民企矛盾纠纷1800余件。加强仲裁机构建设,完善仲裁规则,提升仲裁公信力,引导经营主体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为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高效解纷平台。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今年以来全省新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777件,办结709件,案结事了率91.2%。
治理突出违法犯罪,净化市场生态。深入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严重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黑恶犯罪。全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催收非法债务等黑恶相关“十类”刑事案件较2024年同期发案数下降43.35%,破案率上升4.97%。重点打击串投标、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1479件3191人。推进“智慧治安”向企业周边延伸,联动企业安保系统建立“警企联防”机制,企业周边刑事案件发案率持续下降,为企业经营发展服下长效“定心丸”。
六、坚持精准法律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畅通诉求渠道,高效回应需求。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建立政法机关信访平台与“12345”热线信息共享、督办反馈机制。上线运行辽宁公安“7110”涉企服务保障机制,高效办结诉求4500余件,办结率99.1%。落实领导包案办理企业首次控告申诉案件,整合内部资源,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提出15项措施,进一步全面规范和优化全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省市县三级共115个行政复议机构全部开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建立涉企行政争议“容缺受理”机制,提速涉企行政复议受理时限至3个工作日。
提供多元服务,全周期护企发展。通过举办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研修班、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企业经营者普及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其依法依规经营管理的意识和能力。集合公检法司等多家力量组成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园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等活动,帮助企业查找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引导建立健全内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设立公证机构驻企联系点,制定涉企服务清单,开通涉企“绿色窗口”101个,今年上半年完成涉企公证3224件,为小微企业提供合规咨询超500场。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