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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护航振兴发展
代萍
本溪市溪湖区委书记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溪湖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发展所需、民心所向,不断推进高质量法治建设,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法治溪湖的生动实践。
强化政治引领,切实把牢法治航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溪湖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充分发挥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谋划、督促落实的重要作用。制定《溪湖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组织制定《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汇编》和学法计划清单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完善“政企直通车”服务机制,推进“项目管家”制度。目前,溪湖区已为98家企业及项目配备34个项目管家,同时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配备公共管家,已培育公共管家71人,累计服务企业5872家。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组织动员法律工作者为企业开展普法讲座6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37条,并在6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通过座谈研讨、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方式为企业提出法律建议,堵塞法律漏洞,防范经营风险。
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行政执法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牵着民心,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溪湖区组织制定《溪湖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重点工作”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细化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明确政府执法权限,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本溪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区21家行政执法单位均已通过政府网站对行政职权目录进行公示,共计1111项。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全区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溪湖区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四所一庭”“三调联动”“诉前调解”等制度机制,充分发挥街道调解中心、“贾蕊调解室”等调解载体作用,推动纠纷处理模式从事后处理向源头防控转变。制作本土原创普法微短剧《以事说法》,取得良好效果。普法短剧以群众身边事为依托,演员均来自基层群众,群众自导自演,以生动的短剧形式,达到普法宣传的目的,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人人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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