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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营口为目标,一体推进法治营口、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高水平法治护航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
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坚守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开展市县两级精品课大讲堂系列活动,8500余名领导干部接受专题培训。坚持从制度机制入手,健全完善会议述法、领导点评、述职评议等全链条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现场述法,全市508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现述法全覆盖。
坚持以科学立法为牵引,筑牢良法善治基础。修改《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聚焦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坚持“小切口”“小快灵”,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颁布实施《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6部,以良法保障善治助推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关键,提升法治建设质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行使行政职权的36家市直部门共1823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清单,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建立770项“包容审慎”免罚事项清单,成立全国首家环保涉法“一站式”服务中心,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28项涉企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高频便民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办”,选派1182名干部帮扶1144个重点项目企业,问题诉求办结率达89.02%,企业满意率达99%以上。
坚持以公正司法为底线,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96%、采纳率99%。在全省率先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监督立案撤案106件,追捕追诉107人,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有效发挥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92个法律服务站室、622名专职、公职律师、3260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法治为民为基础,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落脚点,建立公安智慧警务服务站、无人自助车管所等16个法治为民项目,配套措施38项,让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全省首创“巡回司法所+四所一庭”模式;建立“以奖代补”化解信访问题机制,市县两级落实专项资金6000万元,“万件化访”台账案件化解率居全省第三位。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创建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宪法主题公园、法治长廊等12个法治文化阵地,在全社会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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