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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鞍山建设,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鞍山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理论学习宣传。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测评,在市级主流媒体推出理论宣传专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实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践行良法善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大力推动高质量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鞍山市城市供热条例》《鞍山市矿山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修订《鞍山市地方铁路管理条例》,对39件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9个,丰富和拓展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
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效。划定“十四五”时期全市法治建设总体目标,阶段式、项目化推进实施。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四张清单”。在全省率先明确免罚周期,清理涉及23个领域1050项的《鞍山市包容免罚事项清单》。
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积极优化案件公告和受理等程序流程。打造示范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强化案件监督管理。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企业服务,开通“鞍心直通车”微信服务公众号,组织市级领导以及市直部门县处级以上干部对重点企业和项目实行常态化包保,共兑现惠企政策资金20.5亿元,促成企业融资28亿元,解决要素保障问题322个。
三、保障人民权益,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全面提高法治惠民质效。持续推动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开展“涉企法治体检深化送法进企业,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百律千企破万题”系列公益活动,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化水平。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四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实现全覆盖。鞍山市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和“优秀创新经验”。
全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建成《鞍山日报》主题专栏、鞍山云等重点宣传阵地。全面推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将普法延伸至田间地头、乡镇集市等人群聚集处。修建宪法广场18座、法治文化广场12座、民法典主题广场5座。
法治兴则事业兴,法治强则事业强。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举措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鞍山实践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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