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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充分发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省司法厅联合辽宁法治报集中开展【法润基层 善治万家——走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主题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集中报道14个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记者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小切口、小故事讲好新时代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生动故事,展示示范创建工作成果,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道福康社区
树荫笼罩的凉亭下,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道福康社区书记马凤侠与小区居民围坐在一起,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一边聊着每月一次的普法大集,一边唠着邻里家常,氛围融洽热烈。
福康社区地处鞍山市中心核心区域,早在2015年,福康社区便获评司法部授予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26年又荣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多项荣誉加持,是对基层社区工作的充分肯定。近日,记者来到福康社区,近距离感受社区深耕民主法治建设、用心化解群众矛盾的基层治理实践。
在福康社区一楼服务大厅内,不时有居民前来咨询、办理各类事务。大厅右侧的警务室,同时也是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室。调解室门口,一块“法律明白人”公示板格外醒目,记者了解到,这支5人的队伍,是由鞍山市铁东区司法局为福康社区选聘的“法律明白人”,区司法局还为社区统筹配备驻社区法律顾问。与此同时,社区充分整合党员骨干、党员志愿者、法律专业社工等多方力量,打造“马姐睦邻调解室”,构建起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工作模式,搭建起矛盾一站式协商处置平台。居民有法律困惑,都可以获得免费咨询服务。
“福康社区人口结构复杂,邻里纠纷、家事矛盾、物业维权这类大小难事经常碰到。”马凤侠告诉记者 ,“荣誉的背后,是基层治理实实在在的压力。”
此前,社区内某小区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后,积极推行居民自治管理,增设挡车杆、规划停车位。这本是好事,却引发了新的矛盾:小区内车位有限,两户新购房居民无法办理挡车杆通行权限,小区原有住户要求新住户每次来电呼叫才能放行,双方分歧不断,矛盾逐步激化。
“得知此事后,我们‘法律明白人’立刻组织调解团队,联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居民释法明理。最终,新老业主达成共识,确定小区车位执行先到先得的管理模式。” 化解停车矛盾只是社区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类似的棘手难题还有不少,马凤侠对记者说道,“今年雨季,社区内一栋楼楼顶漏水,顶楼4户居民多番奔走维权,都不尽人意,想启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又没达到启用标准,矛盾愈演愈烈。”
难题最终反映到社区。社区党委了解情况后,马上组织“法律明白人”跟某企业沟通协商,企业立即表示愿意无偿提供250米油毡纸用来修补楼顶。“随后我们又联系了管房单位,企业负责提供材料,管房单位出人力施工,很快就把漏水的楼顶彻底修好。”马凤侠告诉记者,这场难题的迅速解决得益于鞍山市开展的“千村联千企,党建促振兴”活动。
借助这一共建平台,福康社区持续深化企社联动。记者了解到,社区联合企业打造阳光食堂,切实解决老年人就餐难题。共建单位还为社区捐赠笔墨纸砚等为老年学习中心和青少年活动物资,由老年学习中心学员和孩子们创作的国画、书法、钢笔画、素描作品,一一陈列在二楼走廊。
在福康社区,图书室、阳光食堂一应俱全。二楼宽敞明亮的活动大厅,还摆放着此前“向阳花学堂”的普法展板,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7月1日正式施行,上面贴着“56个民族一家亲”小朋友的画作。“每年寒暑假,大学生志愿者、教师志愿者、普法志愿者轮流执教,各种兴趣班、托管班也会开展起来。孩子们既能补习文化课,也能学习法律知识。”马凤侠欣慰说道。
深耕基层治理多年,马凤侠始终认为,基层法治建设源头预防胜于事后调解。为此,福康社区将党建活动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依托“主题党日”“初心课堂”“普法大集”,聚焦邻里纠纷、财产保护、赡养继承、物业维权等法律问题,用接地气的语言以案释法,让法治宣传走进群众生活、入脑入心。
在广泛开展普法的同时,福康社区还发挥“法律明白人”扎根一线、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陪同司法所走访特殊人群,做好帮扶与日常监管工作。对于业委会换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民生事项,社区落实评事议事制度,组织居民代表共同商讨、投票,保障居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做到大家事大家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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