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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基层法治建设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辽宁省首届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岗前培训在沈阳举行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6年08月14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8月13日,由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全省首届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岗前培训在沈阳举行。本次活动采用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开展,全省400余名律师、200余名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参训。

  此次培训是辽宁省立足新时代农村土地纠纷处置新形势、基层治理新需求,推动优质律师法律服务下沉基层、深度融入乡村治理体系的关键举措。活动旨在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流程,提升涉农纠纷依法处置专业化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从源头排查化解基层矛盾隐患,筑牢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防线,为乡村全面振兴保驾护航。

  开班仪式上,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律师协会相关领导出席活动并致辞。与会领导充分肯定了律师队伍参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阐释了新时代农村土地仲裁工作的核心职责与时代价值。同时,向新晋仲裁员明确工作目标与纪律要求,勉励全体参训人员持续提高政治站位、严守职业底线、精进专业素养,主动将优质法律服务延伸至基层治理一线,切实打通法治服务乡村的“最后一公里”。

  仪式上,为受聘律师仲裁员统一颁发聘书,受聘律师仲裁员代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代表作表态发言。本次共有254名律师受聘担任仲裁员,所有人员均经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律师协会层层筛选、严格联合审核择优聘任,人员覆盖全省14个地市,有效构建起一支专业化的涉农土地纠纷处置骨干队伍。

  培训紧扣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一线实战需求,聚焦土地纠纷处置核心法条、实务堵点难点、典型争议问题,特邀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何宝玉,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房绍坤两位权威专家授课。两位专家结合最新涉农立法政策与真实司法仲裁案例,深度解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核心条款,重点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定位、农户合法成员权益保障、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效、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等关键领域开展精细化、专业化授课指导,为全省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高效化解基层土地纠纷筑牢专业根基。

  下一步,省律师协会将以本次岗前培训为契机,常态化推进律师仲裁员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仲裁队伍履职能力与实务水平,以高质量法治服务赋能基层社会治理、护航辽宁乡村全面振兴、守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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