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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途径,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为进一步强化人民监督员理论素养与业务能力,切实增强监督实效,5月12日,辽宁省司法厅举办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共计88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参训。
本次培训以理论讲授与实地践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在理论授课环节,辽宁大学法学院孟醒副教授围绕“人民监督员履职中的刑事诉讼法要点”进行专题授课,全面系统梳理了人民监督员参与刑事检察监督所需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帮助人民监督员进一步夯实履职理论基础。
在实地践学环节,88名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了由省人民检察院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的“阳光检察共治同行”检察开放日活动。人民监督员一行走进检察机关办公区,详细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听证室、办案区等场所,全面了解了检察机关在强化法律监督、依法规范履职、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实际成效。
学习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结合自身履职经历和现场教学感受,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了政法机关与人民监督员之间的互动交流与协同配合。 “此次培训,理论与实践交织,既折射出刑事诉讼法的深邃光芒,又映照出权力运行的真实肌理。”省人民监督员赵祥博表示,在未来的履职中,将以对法治信仰历久弥坚的持守,做一名“懂行”“较真”“贴心”“律己”的监督者,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作出贡献。
“此次培训,理论与实践交织,既折射出刑事诉讼法的深邃光芒,又映照出权力运行的真实肌理。”省人民监督员赵祥博表示,在未来的履职中,将以对法治信仰历久弥坚的持守,做一名“懂行”“较真”“贴心”“律己”的监督者,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作出贡献。
近年来,省司法厅始终将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实效作为工作主线,持续在精准安排履职、强化支撑保障等方面发力。2025年以来,省、市两级人民监督员累计参与办案1787人次,参与办案数量2375件,监督的广度和频次均较往年显著增长,人民监督员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培训机制和履职保障体系,持续加强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不断拓展监督参与渠道,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提质增效,为深入推进法治辽宁建设注入更多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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