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分享 —
4月18日,由辽宁省律师协会主办、省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沈阳市律协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的《生态环境法典》专题业务培训班,在沈阳成功举办。全省律师、生态环境执法骨干、环保企业代表及相关高校师生等140余人参加培训。
《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是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也为我省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本次专题培训着重提出,律师行业、行政执法人员及企业法务工作者要主动钻研学习、立足实务践行,将法典立法精神转化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动能。
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刘佳奇以《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行业发展的新引擎》为题授课,系统梳理法典体系架构与制度创新,重点解读“五编体例”内在逻辑,详解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等核心内容,以及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民事诉讼时效、“过罚相当”原则等关键制度变化,帮助学员厘清核心制度逻辑脉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军强结合自身实务经验,以《法典时代环保法律服务的重大机遇和蓝海》为题,梳理出法典时代环保法律服务九大赛道,明确企业环保合规服务核心地位,涵盖行政法律服务、争议解决等多个领域,并就律师群体切入该领域给出实操建议,为开拓环保法律服务新市场提供路径指引。
培训期间,学员围绕新兴业务领域、新旧法衔接、证据认定标准等工作难点与授课专家深入交流探讨。下一步,省律协将持续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促进律师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学术机构常态化沟通,凝聚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的强大合力,为法治辽宁、生态辽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