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分享 —
为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近日,辽宁省召开全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会议,启动了为期6个月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以坚决破除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障碍为突破口,强化源头治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清理是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重要内容。对违法或者不适当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本次清理聚焦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重点关注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不利于破除地方保护与隐性壁垒、不平等对待民营企业发展、不符合正确政绩观、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等深层次问题,同时对不符合党中央最新精神或者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涵盖或替代,以及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并进行清理。
本次清理坚持“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范围包括2025年12月31日以前省、市政府制定的规章,以及省、市、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辽宁省司法厅将牵头统筹协调,为各地、各部门提供业务指导,通过强化协同联动,构建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提升清理工作质效,做好成果运用,真正让政策“看得见、用得上、落得实”。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