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法治工作

—  

2023

  —

01/19
09:30

—  分享  —

2025年辽宁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5年12月01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工作部署,经省委宣传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研究,将继续在今年国家宪法日前后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认真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为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法治宣传教育法;全民普法40年来宪法学习宣传的成效和经验等。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实际确定“宪法宣传周”的重点宣传内容。

  四、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

  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时间上可适当延展。

  五、工作安排

  (一)省委党校在秋季学期进修班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安排“树立宪法权威 建设法治中国”网络课程。

  (二)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省直国家机关集中开展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省委依法治省办在“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旁听庭审活动。

  (四)省教育厅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干部师生集中参与教育部主办的“宪法晨读”活动,同步开展升旗仪式、宪法诵读、情景剧展演等特色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素养竞赛全国总决赛。

  (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在“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开通“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有奖答题”栏目。

  (六)省司法厅建立省级普法志愿者总队,举办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普法大讲堂,组织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力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文艺汇演、普法课堂、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品等多种形式活动。

  (七)省司法厅制作普法公益短视频,组织在部分高铁列车及车站滚动播放,打造移动的“法治文化小课堂”。制作《走进仲裁》普法宣传视频,加大对仲裁法的宣传力度。

  (八)省工商联、省律协开展“百所联万会”深化行动。组织全省律师事务所与各级商会、行业协会精准对接,开展“宪法进商会”活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

  (九)省律协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新业态从业者等群体,开展“宪法护苗”“银发法治课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指南”等专项活动,通过线上微课、法治讲座、公益咨询等形式,强化权益保障。面向全省律师开展“我与宪法的故事”征集展播活动,打造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作品。

  (十)省委网信办、辽宁广播电视局、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发挥视听平台优势,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多层次、多角度、多元化宣传报道宪法宣传活动,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十一)法治日报、辽宁日报、辽宁法治报打造“线上+线下”宣讲矩阵,开设“12·4”国家宪法日专版专题,就宪法宣传活动情况、“八五”普法成效和经验进行宣传报道。

  (十二)省司法厅指导有关地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连举办“坐地铁逛奥莱,轻松带您学宪法”主题活动;抚顺组织开展“法韵商超·智趣普法行——‘宪’在进行时”主题宣传活动;本溪举办“光影镜鉴,法治印记”摄影图片展;锦州开展“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宪法进高校活动”;辽阳举办第十六届青少年“两法一规定”知识竞赛决赛;铁岭举办“宪法诵读+宪法宣誓”仪式;朝阳打造“法治先锋号公交专线”,组织法治文化轻骑兵巡回演出;盘锦开展“趣味学宪法·法治伴我行”普法集市互动体验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依法统筹抓好宪法宣传教育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普法责任。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结合“八五”普法规划总结和“九五”普法规划研究制定,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增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各类重点群体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发挥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要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进基层活动。要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增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可以在“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下载使用2025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挂图等宣传资料。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