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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盘锦市司法局、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同堂培训班。本次培训邀请了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吴培波进行现场授课。
吴培波庭长从行政协议纳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范围的重要意义出发,紧紧围绕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的要求,结合典型案例,举一反三、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阐述行政协议案件需要厘清的十个问题。同时,就法院审理我市行政诉讼案件中发现部分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出、讲解和提出建议。
通过此次同堂培训,进一步加强了法院和行政复议机构在裁判原则上的交流,更有利于在审理行政争议案件中裁判标准的统一,指出了引发行政争议“病灶”根源,建议防范法律风险于“未然”。此次同堂培训班受到了大家广泛好评,对今后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具有重要意义。
辽宁省辽河两级法院行政庭法官、县(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21个市直行政机关负责法制审核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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