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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司法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5日
  • 编辑:司法厅管理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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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辽宁省司法厅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并重点推进行政职权、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公共服务、信用信息等方面等各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结合简政放权工作和司法行政改革,对我厅的行政职权和需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权力清单,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方面的事项,依法、及时地通过网站、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各界的监督。对于保留的1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以进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契机,优化和整合审批流程,形成详实的服务指南,向办事群众进行公示,并随时将受理、进展、结果情况进行公开。在进驻政务中心的第一天,我们就向群众发放50余份宣传材料,答复咨询10余人次。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省政府网站、省厅网站,及时公开全厅的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通过内部会议,对全系统“三公”经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总结,对经费增减变化进行了分析,制定了下一步整改目标。

  (三)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将律师、公证、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资质等基础信息将全部上网公开。该项目将在年底前正式对公众开放。另外我厅还将在全省“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基础上,整合网络、电话、自媒体等各种政民互动手段,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范围。该项目已获省政府审批,将在2016年启动实施。

  二、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结合推广使用省厅OA系统,,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由业务部门在行文时出具是否公开的意见,再由办公室把关审核,并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将政务公开纳入日常工作流程,对于被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由相关部门说明理由,确保把“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的力度。结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将强政府宣传工作的要求,我厅进一步明确了本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办公室,由姚世明副厅长牵头负责,充分发挥办公室的“信息中枢”作用,随时对社会关注度较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法规进行同步解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平台,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尤其注重适应网络时代特点,用可视化的宣传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对重大突发事件、热点问题,第一时间通过发布会等方式做出官方回应。

  (三)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积极推动省厅官网的改版升级,并将信息公开和政民互动作为重要改版内容进行周密谋划。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广播、电视、报刊、网站、自媒体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政务信息的受众范围和影响力。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工作,出台《辽宁省司法厅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由办公室重点强化信息收集能力、打造信息中枢,提高信息权威性,每年统一向各种信息平台发布政务信息百余条,凝聚信息公开的合力。宣传部门重点加强与《辽宁法制报》等报刊的合作,通过专刊等形式向群众介绍我厅的新举措、新动态,每年发布信息100余篇。

  三、强化政务信息依申公开

  我厅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但随着司法行政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深入,以及群众法制观念的增强,相关工作的压力会越来越大。为了适应这种形势,我厅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流程,同时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和省政务中心和各业务窗口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服务,及时回复群众关切的问题。目前,我厅正在研究起草《辽宁省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办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工作标准,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四、建好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我厅将网站改版升级作为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的一个重要机遇和手段,科学规划网站的栏目和内容,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融入网站建设内容,与项目施工方反复磋商,确保充分满足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通过研究制定《辽宁省司法厅网站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开信息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流程,力争将省厅网站打造成政务公开的主要阵地和权威载体,促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五、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按照省政府“双公开”的要求,我厅网站改版升级后,将把公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情况作为一项基本要求纳入工作流程,对服务、收费、进展等予以全面公开。对于重点工作,做好任务分解、列入督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落实好保密审查制度,由办公室依法依规做好需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随时对公开申请人进行回访,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定期向上级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

  六、建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

  酝酿成立我厅的信息安全中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业务交流和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对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政府公报等工作进行讲解,提高做好政务公开的能力。在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各业务部门有人抓、有人管,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鼓励律师为政府信息公开担当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辽宁省司法厅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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