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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司法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1日
  • 编辑:司法厅管理员二
  •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辽宁省司法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着力提升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廉洁行政,为构建和谐辽宁、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1年总体工作情况

   一、真正纳入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一)领导重视,认识统一。辽宁省司法厅党组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下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并把这项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落实各方面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系统各单位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办公室,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制定了实施方案,保证了领导、组织、人员、措施四到位,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全面梳理政府公开信息,采取信息化等有关手段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定期更新、调整、充实、完善公开的各项工作内容。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机关各处室设立信息员,凡要发布的信息经本处室负责人签发后,报信息公开办公室,经办公室领导检签后交信息发布员正式发布。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举办2期培训班,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省司法厅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办公室网站管理组在全省范围内组建司法厅网站通讯员队伍,网上报送电子政务信息。在政务信息工作的管理上,从政务信息撰写、信息通报、信息报送奖惩及重大信息报送等方面,健全了管理体系,形成了政务信息工作与其它工作齐头并进、协调联动的工作局面,有效提高了政务信息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点,规范公开内容。对符合规定的信息,特别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重点信息进行了梳理。根据省司法厅实际情况和工作范围,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增加了劳动教养、司法考试报名、律师和公证投诉等内容。

  (三)重新梳理应公开的行政权力。2011年还对司法厅应公开的行政权力重新梳理确认,并将重新确认的43项应公开的行政权力全部在省政府网站及司法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同时,将11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审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及电子监查。全年共有1635件行政许可及审批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监察下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在线办理。

  (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年来,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我省司法行政工作行业动态及精神风貌,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截止12月中旬,省司法厅网站共接受投稿527篇,发布511篇。

  (五)狠抓政府信息报送工作。我们根据信息工作的特点,多方捕捉信息,选好角度,精心筛选加工,力求有新意、有特点、有价值、有效应,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剔除大话、套话和空话,做到一事一报,简明扼要。紧紧围绕全年中心工作,以反映工作动态、突出经验交流为重点。

  在信息收集上传过程中,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任何涉及敏感的信息坚决不在外网上存贮和使用的原则。各处室及下属单位的通讯员在其主管信息安全的领导把关基础上,通过司法厅网站,把信息统一上报至厅办公室,再由厅办公室网站管理组进行下载、整理、编辑,并以纸质形式形成《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由网站管理组及办公室主任逐级把关后由厅网站管理员统一把信息上传发布,从而保证了信息上传的准确性、安全性。

  (六)多方式、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除了在网上实现电子政务公开外,省司法厅还利用其他形式和媒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厅办公楼一楼门厅设立公开栏和电子大屏公开信息400余条。开展了法律服务进社区、律师义务法律咨询、“辽宁沿海经济带法律服务大行动”等活动,通过发送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宣讲法律法规,收到良好效果。利用电台、报纸等媒体和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动态、办事承诺、便民举措和公开办事制度等,通过法律服务热线受理群众咨询2800余人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011年,省司法厅按照《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重点公开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司法行政要闻、工作动态、效能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标准及其政策解读;司法行政审批及公示;部门主要办事规程;部门投诉举报地址、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领导成员职务任免及公务员招考情况等。

  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占0.59%;业务类信息485条,占94.91%;其他类信息23条,占4.50%。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

  为便于公众了解辽宁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司法厅积极利用现有的网站资源,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将各项办事制度、主要工作流程、审批申请材料、行政许可、决定等在网上公开。在接待窗口,放置了相关的公开资料,提供信息查询,方便申请人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等。同时,发挥各类法律服务全民热线作用。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1年,共接受民众咨询2628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648人次,接待当面咨询756人次,网上咨询224人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访问量787211次。

  全年无投诉情况。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在继续完善内外网站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网上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网上办事服务能力。让更广泛的民众以更多的形式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

  三是规范管理,在保证政务公开、方便群众的同时,加强司法行政的信息安全和重要内部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是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强化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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