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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司法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5日
  • 编辑:司法厅管理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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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辽宁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制度更健全、机制更完善、程序更规范、内容更丰富,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公信力。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工作。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形成了由厅主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各业务处室协力配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都指定了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今年四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司法行政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之后,我厅将信息公开作为提高监狱执法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进行了部署,进一步促动和提高了我厅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今年6月以来,我厅结合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了三次教育培训,提高了大家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了开展信息公开的能力和素质,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举措得以有效地贯彻落实。

  (二) 结合信息化建设,强化公开机制。今年六月以来,我厅加快了办公自动化建设步伐,在规划涉及OA系统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对OA系统进行了专题功关、重点设计,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11月,下发了《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公开过程进行了规范,规定各部门在起草文件时,应首先确定公开范围(分为“内部公开”、“对外公开”、“不予公开”三个等级),需要公开的,经厅领导审核后由厅办公室进行公开,要求对不予公开的,发文单位要加以解释说明。通过这些制度规定,既确保了信息安全、又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审核效率。

  (三) 突出公开重点,服务中心工作。今年以来,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工作,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公开了各部门2013年度的决算和2014年的预算,并在内部会议上,通报了各基层监狱、戒毒场所的三公经费情况,张凡厅长对各单位的情况进行了逐一点评。二是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干部人事任免和新警招录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了公示、公开。三是加强重大政策、制度公开工作。制定了《中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工作规则》和《辽宁省司法厅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在制定重大政策、出台重要制度的过程中,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主动向群众征求意见的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4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0篇。其中,通过省厅官网公开了《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服务老工业基地振兴十一项工作措施》、《关于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依法查处扰乱公证执业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辽宁省司法鉴定行政审批规程》等规范性文件10余篇,转发了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10余件;公开工作动态133篇,通过厅机关大屏幕公布工作动态100余条,通过省厅OA系统内部公开文件100份,印发内部刊物20余期、简报60余期;向省政府网站投稿49篇,民心网投稿46篇,平安辽宁网站投稿47篇,信用辽宁网站投稿29篇。组织全系统各单位和厅局机关干部开展了“政务公开日”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宣传资料数百份。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充分发挥省厅官网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实和完善专栏内容。目前正在策划对现有的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进一步丰富网站的栏目和内容,尤其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板块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完善提高,增强省厅官网的信息公开范围和公众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更及时地动态信息、法规公文,及时受理社会公众来信,认真做好办理反馈。

  2、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大外宣力度。2014年全系统在各类报刊上发表新闻报道350余篇;全系统开展的“跟着郭明义学雷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10余次大重大政务活动,均通过辽宁电视台进行了全程报道;一些重点活动引起省内外网络媒体的广泛关注,进行了大量转载。

  3、全省监狱、戒毒场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活动,通过各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在会见场所建立了狱务公开专栏、狱务公开数字查询系统,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狱务公开的内容,并普遍聘请了执法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以民心网为载体,加大处理人民群众投诉、咨询、建议的力度,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今年先后处理民心网的投诉、咨询6件次。

  三、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共处理依申请公开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进行了回复。其中一件信息公开申请,经请示司法部后,做出了“不属于政务公开范围”的答复,我厅向申请人进行了解释说明,申请人表示理解支持。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201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多新进展、新成效,但还存在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不够主动等问题,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仍然不够完善。2015年,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努力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把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新水平,以公开促公正,全力打造公开透明的政法机关形象。

 

 

 

 

                                         辽宁省司法厅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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