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0年度报告
2020年,省司法厅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论述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省司法厅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和依据,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全面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新突破,进一步推动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总体情况
(一)完成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规范用权信息公开。一是建设完成司法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建设完成并上线了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平台页面清新简洁、易于操作,紧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功能定位,集中发布司法行政系统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展示更加清晰明了,整体布局清晰明了,界面简洁、层次分明,更加方便了公众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及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将本部门最新版权责清单,依法公开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进行公开,通过这项工作,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加直观的了解司法行政系统的职责,提升群众的办事效率。三是编制完成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布一级事项清单9个,二级事项14项。多渠道发布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该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优化了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运行服务管理,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使用率、满意率。
(二)聚焦“六稳”“六保”,做好政策信息发布解读。一是发布“六稳”“六保”政策文件。制定了《全省公证行业便民利民“最多跑一次”14项工作措施》《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55项 “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组织编写了《辽宁省办理公证事项所需材料目录清单》,共包括公证证明事项104项,对每项公证事项都增加了“简化程序及创新服务措施”,极大的提升了群众办事效率。二是认真做好“六稳”“六保”政策解读。2020年06月15日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就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问题接受人民网的访谈,主动回应热点问题。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行政”的优势,提供全时空、全天候的法律服务,通过12348辽宁法网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确保法律服务渠道畅通、服务到位;开辟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专栏,为企业、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增设“辽法通”法律查询智能机器人,及时解答多种法律问题,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获得及时高效免费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软硬件建设。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配合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告知书格式,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决策行为公开促进决策质量提高。认真落实省政府文件公开要求,做好我省地方性政策法规、重要文件公开工作,方便公众知晓了解相关政策。围绕重大改革任务,及时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政务工作动态,形成了常态化工作信息公开机制。二是完成厅门户网站升级改造改造。2020年10月厅新版网站正式上线运行,新版厅网站共设一级栏目7个,二级栏目53个,三级栏目54个,四级栏目22个。二是创新政务新媒体建设。“法治辽宁”微信公众号2020年累计刊发稿件850余篇,其中原创530余篇,转载320余篇,工作日均发布3.4篇,关注量较2019年底增长224%,全年访问量达到40余万。
(五)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分管领导变化和有关处室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充实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工,形成了厅领导组织部署,厅办公室牵头协调,业务处室分工负责,全厅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切实保障政务公开需求,将网站维护、平台保障、数据共享、政务服务等政务公开基础保障内容纳入了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为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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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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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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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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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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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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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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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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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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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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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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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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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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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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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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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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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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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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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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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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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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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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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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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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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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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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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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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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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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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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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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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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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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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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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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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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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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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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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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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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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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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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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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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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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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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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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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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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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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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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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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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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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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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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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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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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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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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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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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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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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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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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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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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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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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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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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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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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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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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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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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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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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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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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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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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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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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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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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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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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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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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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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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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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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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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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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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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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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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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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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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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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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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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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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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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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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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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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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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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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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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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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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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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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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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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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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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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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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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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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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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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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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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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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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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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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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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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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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是:一是专职人员力量不足,负责信息公开人员多为兼职;二是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在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协调方面还存在一些欠缺;三是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特别在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社会关注度方面需要探索新的方法和路径。四是网站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提高,在健全栏目和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方面补齐短板。
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创新形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提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方面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建立经常性调整机制,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按照“谁提供、谁审查”和“一事一审”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审查责任到位。 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强化网站信息更新工作,丰富网站内容涵盖,积极发挥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健全统一管理、分栏负责、共同建站的网站管理模式,加强信息内容保障,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依托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各类新媒体智能推送平台,不断增强信息传播力。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系统学习。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学习,找准工作关键环节,有针对性推进整改落实。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将信息公开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
辽宁省司法厅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