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着力规范我省行政处罚工作的建议
(第0265号)提案的答复
康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着力规范我省行政处罚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以“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建设”为关键,不断研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目前,我省已建成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参与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各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化网络平台以及行政执法资格、信息管理为一体的“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已经建成。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辽宁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法律和文件规定,严格依法、及时、主动公示行政执法信息;行政复议机构、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实施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应法律文书的公开、公示和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行政诉讼提起人获取(知)信息的方式、渠道。制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推动全省14个市出台了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制发了《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4号),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不足
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些差距。一是行政执法机关领导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违法以及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不公正、不文明等现象,在一些执法领域仍时有发生;三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仍较缓慢、不到位;四是信息化建设仍较缓慢,还没有形成“一盘棋”信息化体系建设。
您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和建设性,我们经认真研究,全部采纳。下一步,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特点规律,不断研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奠定坚实基础。围绕您的建议,我们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司法部工作部署,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4号)等规定要求,加快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认真梳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职权,依法积极稳妥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职权,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积极主动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规定要求,加快《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修订步伐,研究起草《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细化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听证、案卷制作,源头遏制滥用行政执法裁量权,提升治理效能,保障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事关社会安全稳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集中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重点解决我省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突出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政治生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主动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针对行政执法行为、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采取督导检查、调研推进、示范创建、评选评估等举措,深入推进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全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指导推动行政裁决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制度常态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作用。
五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监管。将推行行政执法监管作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调研,督导各级、各部门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进一步完监管事项清单,重点关注探索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发展的监管方式,推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指导意见》在行政执法领域深入贯彻落实。
六是深入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辽宁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1年版)》《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等规定,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持续组织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案卷评查达到以评促学、以查促改的目的,促进执法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深入推进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使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规范,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可回溯管理、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按照司法部工作部署和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大力推进已经建成的“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应用和功能完善等工作,组织平台操作培训,推动开发平台实际应用,组织全省开展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数据采集,加强行政执法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综合应用、管理,尽快形成“一盘棋”信息化体系。
十分感谢您对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期望得到您更多的爱护和支持。
辽宁省司法厅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