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从法治层面优化辽宁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0216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 编辑:司法厅办公室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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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秀娟委员

提出的关于从法治层面优化辽宁营商环境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020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将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事关辽宁振兴发展的全局高度,从战术层面提升为战略层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总要求,努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果。

一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在全国率先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出台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今年413日,省委又召开了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具体举措和《关于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辽宁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邀请著名法学专家来辽作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的专题报告。公布了2020年辽宁法治蓝皮书。

二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召开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已启动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我省大连市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东北三省及周边省份中唯一入选的副省级城市。出台了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和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省直机关干部通过现场和网络旁听法庭庭审8699人次。

三是积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创新。出台省地方性法规9件、省政府规章7件。科学编制《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省地方性法规12件、省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司法厅制定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创新工作方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其13个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责任承诺书和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形成了工作闭环。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下放省级行政职权1005项,精简率50.7%制定出台《辽宁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百日攻坚,“一网通办”省级实办率达到95.6%各市实办率达到46.7%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动态调整政务服务目录主项1385项,子项3256平均办理时间缩减比例73.5%,平均申报材料4.1,平均办理环节2.7,平均跑动次数0.62次,即办件29.7%,完成了审批时限压缩50%,即办件20%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强化工程审批系统截止2020年底,全省共有8741个项目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实施了并联审批,审批数据实时共享率、正确率达到95%以上,县区覆盖率达到100%。除涉密等特殊原因外,全省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进厅上网,全部实现电子监察和好差评全覆盖全省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100%。

五是强化制约监督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编制2021年省(中)直部门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比上年减少29%,切实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提升成本竞争力。确定150家企业作为省级监督联系点,公布了省级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省委政法委出台了《辽宁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导意见》《辽宁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辽宁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公布了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事)例。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出台了《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制定了普法责任制清单。组织1100名资深律师成立“民法典”宣讲团,对30个有代表性的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了法治体检。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为重点,扎实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持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主办《金牌律师团》普法栏目,在辽宁卫视黄金时段播出,全国卫视同期收视率排名最高第三。深入开展当好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印发《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实现了市、县、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有效运行率100%。落实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任务,共建成“村民评理说事点”11763个。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建设市、县(市、区)人民调解中心(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我省全民普法工作得到了国家“七五”普法验收抽查组的高度评价。

七是积极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出台《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使辽宁成为全国第五个完成地方信用立法的省份。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政府机构失信问题黑名单中的政府机构失信案件清零。建立了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各地区数据录入,加强对各市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和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处理了我省失信政府机构黑名单案件290排查出的拖欠账款总计372.75亿元,已偿还348.17亿元,无分歧欠款总金额在全国排名第5位。全省14个市及省级政府部门、省属大型国企均完成了全年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目标任务。在今年全国清欠总额超过100亿元的6个省份中,率先实现清零。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锚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大方向,蹄疾步稳,勇毅笃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一是在认真做好法治建设的统筹协调上再发力。充分发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作用,制定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编制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白皮书和2021年辽宁法治蓝皮书。积极筹备召开好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二是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地方立法上再发力。推动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地方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计划。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积极推进辽宁省大数据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起草关于进一步畅通民主决策渠道、重大涉及市场主体政策出台前征求企业家意见的实施办法,充分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民法典及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对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三是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上再发力。加快做好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第三方评审工作,以省委依法治省办名义命名。制定《辽宁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具体举措(2021-2025年)》。修订《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制度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三集中、三到位”,实现办事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最多跑一次”。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部门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颗粒化、情景化流程再造。推行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服务和“好差评”系统功能。

四是在提升监督制约水平上再发力。落实好新行政处罚法,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设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制定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出台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建设数字政府,健全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全面提升大数据监管水平,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全省一体化市场监管平台,纵向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努力夯实监管信息的源头供给,在提升监管效能基础上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

五是在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上再发力。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诚信政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在重点领域的诚信行为,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政务诚信评价标准,研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企业投诉办理力度,强化对重点地区和反复投诉问题线索的督办,确保企业投诉问题线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坚持整治与惩戒相结合,对严重失信的政府部门,进行公开曝光、问责,对新发生失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是在推进公正司法上再发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规范法庭调查和庭审量刑程序。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规范适用司法确认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事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防止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加强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深化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大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应用。

再次感谢对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能得到更多的关注,并将宝贵意见和建议提供给我们。

 

 

 

辽宁省司法厅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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