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完善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0342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 编辑:司法厅办公室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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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芳谊、贾海洋委员

提出的关于完善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020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将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事关辽宁振兴发展的全局高度,从战术层面提升为战略层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总要求,努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果。

一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在全国率先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出台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今年413日,省委又召开了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具体举措和《关于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辽宁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邀请著名法学专家来辽作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的专题报告。公布了2020年辽宁法治蓝皮书。

二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召开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已启动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我省大连市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东北三省及周边省份中唯一入选的副省级城市。出台了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和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省直机关干部通过现场和网络旁听法庭庭审8699人次。

三是积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创新。出台省地方性法规9件、省政府规章7件。科学编制《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省地方性法规12件、省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司法厅制定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创新工作方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其13个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责任承诺书和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形成了工作闭环。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下放省级行政职权1005项,精简率50.7%制定出台《辽宁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百日攻坚,“一网通办”省级实办率达到95.6%各市实办率达到46.7%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动态调整政务服务目录主项1385项,子项3256平均办理时间缩减比例73.5%,平均申报材料4.1,平均办理环节2.7,平均跑动次数0.62次,即办件29.7%,完成了审批时限压缩50%,即办件20%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强化工程审批系统截止2020年底,全省共有8741个项目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实施了并联审批,审批数据实时共享率、正确率达到95%以上,县区覆盖率达到100%。除涉密等特殊原因外,全省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进厅上网,全部实现电子监察和好差评全覆盖全省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100%。

五是强化制约监督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编制2021年省(中)直部门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比上年减少29%,切实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提升成本竞争力。确定150家企业作为省级监督联系点,公布了省级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省委政法委出台了《辽宁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导意见》《辽宁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辽宁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公布了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事)例。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出台了《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制定了普法责任制清单。组织1100名资深律师成立“民法典”宣讲团,对30个有代表性的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了法治体检。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为重点,扎实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持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主办《金牌律师团》普法栏目,在辽宁卫视黄金时段播出,全国卫视同期收视率排名最高第三。深入开展当好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印发《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实现了市、县、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有效运行率100%。落实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任务,共建成“村民评理说事点”11763个。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建设市、县(市、区)人民调解中心(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我省全民普法工作得到了国家“七五”普法验收抽查组的高度评价。

七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使辽宁成为全国第五个完成地方信用立法的省份。打造诚信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政府机构失信问题黑名单中的政府机构失信案件清零。截至目前,处理了我省失信政府机构黑名单案件290件。评选诚信示范企业,广泛开展信易贷”“税易贷”“信易阅等应用。22家省(中)直部门联合出台了包括企业税收、物价、环保、海关等方面的38条优惠政策。向政务服务平台全量推送纳入全国失信黑名单信息170万条。积极推动信用修复,疫情期间为企业信用修复开辟绿色通道。2020年,提供信用查询服务1200次,依申请修复企业行政处罚失信信息1228条,为829家企业提供修复服务。推动个人诚信建设印发了《关于扎实做好全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的通知》,去年以来,查询全省各级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3400余次。

八是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模式。探索更加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和方法,鼓励和包容监管创新,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锚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大方向,蹄疾步稳,勇毅笃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一是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地方立法上再发力。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积极推进辽宁省大数据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适时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对完善制度设计、改进立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认真落实民法典及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对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研究辽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措施,编制包容免罚清单。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全省一体化市场监管平台,纵向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努力夯实监管信息的源头供给。

二是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上再发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完善市、县(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网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方向发展。制定完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加快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业务全面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覆盖率和运行率“两个100%”工作目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达到90%以上。

三是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再发力。做好《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建立“居民评理说事点”4540个,实现全省社区全覆盖,使其在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深入排查化解易引发治安问题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民转刑”及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仲裁院建设,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完善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一站式”化解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矛盾纠纷。

四是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再发力。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诚信政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在重点领域的诚信行为。开展辽宁省第四届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对诚信示范企业给予政策优惠。构建完备的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系统,健全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完善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机制。

五是在加强法治宣传上再发力。制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统筹全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重要教学内容。制定辽宁省“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好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围绕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营商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等重要领域开展专项法治宣传。编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白皮书和2021年辽宁法治蓝皮书。广泛开展全社会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继续办好辽宁卫视《金牌律师团》普法栏目和网易辽宁平台普法专栏。

再次感谢对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能得到更多的关注,并将宝贵意见和建议提供给我们。

 

 

 

辽宁省司法厅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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