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司函提字〔2020〕45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85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7日
  • 编辑:司法厅办公室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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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0185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普法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省司法厅认真研究,将全部采纳贵委有关工作建议。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全面加强和改进我省普法工作,切实解决普法工作存在的形式主义、形式内容载体不足、普法阵地平台有待加强、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完善、普法经费保障和队伍力量不足等问题。特别是要以全面实施新修订的《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组织开展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全面谋划“八五”普法为重要抓手,下大气力查不足、补短板、强基层,不断夯实我省全民守法普法的基础,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提供保障。

一、关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责任问题

全面落实《辽宁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辽委办发〔2019〕80号),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推动将普法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清单,推动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普法协调机构,明确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人员,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领导机制。今年,省司法厅将以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名义,适时组织开展2次普法工作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省(中)直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重点普法工作的情况,重点督查各地各部门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情况,并将于6月底和12月底进行全省工作通报。在督查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重要作用,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检查督查工作;积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重要作用,在省内法制类报刊开辟专栏,集中报道“七五”普法工作成效,对开展普法工作不力的地区部门,鼓励媒体以内刊的形式予以监督,绝不护短;积极配合全国“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开展好国家级第三方评估,探索建立我省委托第三方评估的有效途径,全方位、多角度评估群众知晓率、满意度、社会效果加强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推动全省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二、关于优化普法载体按需设计宣传内容问题

一是抓主题宣传活动。在今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我们重点安排了以“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为重要载体,以法治需求为导向,以“一月一调度、一月一主题”为抓手,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分众式、案例式、菜单式精准普法工作。在疫情防控、全国“两会”、国庆期间以及重要维稳安保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维护公共安全、防范重大风险、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近期,我们正在与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宣传普及核心要义、基本原则、基本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二是抓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税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26禁毒日、9.30烈士纪念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法律法规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月,由省直牵头单位负责,集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三是抓法治文化培育。省司法厅将研究制定《辽宁省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推动各地加大法治文化硬件设施建设,加强群众性法治文化团体培育,加大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指导力度,适时组织全省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面复核“七五”期间各级法治文化基地,重新命名50个省级法治文化基地。到10月底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建成1500个调解工作室和1.5万个遍布城乡的说事点,全面开展“网格化”“一对一面对面”法治宣传。

三、关于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搭建协同化普法平台问题

全面整合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强化普法功能,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精确度。按照《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动员机场车站、宾馆酒店、医疗机构、银行网点、旅游景点、集贸市场以及省内高速公路等,利用各类LED大屏幕播发普法宣传标语、微视频。加大推动传统媒介开展普法工作力度,完善网络媒体阵地,积极引导广播、电视、网站开办普法栏目,强化“报、网、端、微、屏”立体普法,扩大群众参与度。加大智慧普法工程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普法网站、普法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促进形成专业普法网络集群省司法厅将继续办好网易《法治易读》栏目,并积极向其他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延伸;加大“辽宁普法”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广力度,投放一批普法公益广告、微视频让普法更加生动、鲜活;紧跟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的“微时代”发展趋势,加强与省内有影响力的直播企业、小视频制作企业合作,开设抖音视频等,增加普法小视频制作和播放数量;积极培育“普法网红”,通过自带流量的普法直播,不断扩大普法影响力。

四、关于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力度问题

今年,省政府增加了普法工作在绩效考核中权重,由原依法治省考核指标中的2分提高到4分。我们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考核评估。一是抓住“七五”普法检查验收之年的有利契机,健全“七五”普法检查验收评估体系。目前已经形成“七五”普法考核评价标准,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检自查。重点包括: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等“七五”普法主要任务完成情况;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重点,推动以案释法和媒体公益普法,强化新媒体新技术运用等普法工作创新情况,以及健全普法工作领导体制,强化考核体系建设,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组织障情况等。二是在开展检查验收的同时,我们将认真总结“七五”普法期间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注重发现、培养、推广先进典型,做好各级各类“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考核、报送等工作。三是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地区、单位,坚决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工作通报、诫勉谈话、督促整改的方式,将普法“软指标”变成“硬任务”。

五、关于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和队伍建设管理问题

一是加强普法经费保障。依据《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经费保障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专款专用;有关部门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公益性投入。”的规定,积极与省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科学确定我省普法经费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二是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精选一批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组建辽宁省普法讲师团,充分发挥培养普法骨干、参加普法活动、开展普法调研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挥政法干警、执法人员、法律专业人员优势,调动高校法学院师生、退休司法工作者积极性,充实普法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普法工作。四是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培训。建立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培训,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业务水平。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我们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早谋划“八五”普法,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夯实基础。

以上答复。

 

联系人

辽宁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田光宇

电话:18104000303

邮箱:sfttgy@163.com

 

 

 

辽宁省司法厅

20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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