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卫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凝心聚力开启全面依法治省新征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11月16日,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4月13日,省委召开了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加快推进辽宁法治环境建设。4月,经省委常委会研究,省委出台了《辽宁省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辽宁省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具体举措》,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辽宁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上述三个文件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是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实落地的指导性文件。
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十分认同。按照省政府系统办理提案的要求,省司法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学习您的建议并认真吸纳,结合上述出台的三个文件,我们提出了开启全面依法治省新征程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生态保护、公共安全等关系经济社会健康稳定的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健全立法工作格局。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完善省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重要法规规章草案、立法中重大问题要依程序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完善人大主导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有效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加强大数据收集分析运用,有效回应涉及立法有关问题的关切。提高立法针对性、可操作性。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争议较大、固化部门权力的立法事项,应进行专题听证会,适时进行第三方评估。健全重要立法争议事项协调机制。
二、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率先突破
加快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争取更多的市、县(区)被命名。推动大连市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中多出经验,在全国树标杆、做示范。全面开展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修订我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专家协助审核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各级政府的重大合同、涉法事项都要经过法律顾问、律师或有关专家的论证。积极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整合地方行政复议工作资源,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修订行政复议规定,形成公正权威、高效统一、便民利民的新型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健全府院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
三、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动全省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21年,市、县两级完成改革任务。加快推进海洋渔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有效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执法,积极推进乡镇(街道) “一支队伍管执法” 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推动行政执法重心向市、县下移。加大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最大限度规范和精简行政执法事项。积极推行制定涉企行政检查执法检查计划,科学划分常态化检查与必要性检查。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积极推行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和一般违法行为依法减轻、从轻处罚清单。
四、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制定常见类案件审理要点和裁判标准、丰富疑难复杂案件裁判指引,完善关联案件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公安机关受立案改革,强化110接报案管理机制,明确统一接收律师辩护材料机制,推动律师远程会见嫌疑人平台建设。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规范法庭调查和庭审量刑程序。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积极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实现全覆盖。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适用司法确认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事项。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规范诉前调解,简化诉讼保全程序。深化民事执行体制改革。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方联动”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加强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法官、检察官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对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检察官办案情况的考核监督制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严厉打击“诉讼掮客”行为。
五、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智慧政法公共服务建设。持续推进法院系统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立案、调解、送达等主要对外服务在线率、平台应用率、跨域立案覆盖率100%。全面推进省内和跨省合作异地阅卷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升级“12348辽宁法网”,加快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与企业家面对面沟通联系机制。健全涉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常态化工作机制,杜绝明显超标的查封、保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完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办理机制。完善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等机制。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
六、着力增强全民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2021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100%覆盖。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年度报告制度。全面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建立健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普法权责清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形成“一市一特色”、“一县(市、区)一亮点”的辽宁特色法治文化。加快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出台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全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覆盖率、内容程序合法率达到100%。完善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村(居)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切实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25年底前,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0个,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00个。
七、着力推动社会治理的法治化
积极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加快完善基层社会治理“1+19+N”制度体系,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市域治理方式手段,提升市域防控风险与服务群众水平。建立重大风险排查化解机制。建立重大风险排查和分级分类办法,动态更新完善各领域重大风险台账。明确信访稳定、网络舆情、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重点,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整改,打造风险管控管理闭环。健全“1+10+N”机制体系,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快制定精神卫生条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做好安置帮教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严格落实《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25年底前实现全覆盖。规范全省“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工作,全面提升村(居)民评理说事员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运行,提升基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比例和专业化水平。到2025年,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达到700个,乡镇(街道)个人调解室达到2000个。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推进非诉讼纠纷调解平台建设。全面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积极扩大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应救尽救。
八、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省中的积极作用
律师是法治工作队伍的一部分,是法律共同体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在服务经济发展、确保法规规章合法合规、促进法规规章有效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提供了大量有效服务。辽宁省现有1.6万多名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过程中必须也能够发挥功能,实现价值。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律师协会等有效媒介,推动律师在法治建设各领域发挥作用:通过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不断推进律师参与立法、参与决策,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推进政府权力清算制度。发挥律师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主动参与改革,推进司法公正。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开展法律宣传,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守法。
特此答复。
辽宁省司法厅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