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关于编撰“城市法典”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的建议》(第1549号)的答复
李展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编撰“城市法典”提高依法治理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国家法治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省政府有关部署,省司法厅会同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常态化清理。2021年以来,结合国家要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我厅围绕实施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证照分离”改革、计划生育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了6次专项清理工作,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7件;修改、废止省政府规章78件。特别是2021年12月,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1〕1号)关于“全面做好政府规章集中统一公开”的要求,省司法厅会同40个省(中)直单位,对省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彻底梳理,严格审核省政府规章文本,并在省政府网站建立了《辽宁省人民政府规章库》,将现行有效的157件省政府规章文本向社会公开。这是我省首次将省政府规章完整文本集中统一公开,方便了群众查询下载使用,为推进法治环境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法规规章对群众的透明度不高,导致群众对法规规章的知晓度不足、难以便捷掌握。按照您的建议,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纳入五年规划,统筹谋划推进
将该项工作纳入准备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的《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要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查询。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二、列为年度任务,全力推动落实
2022年5月11日,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的《辽宁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巩固省、市政府规章集中公开成果,参照规章集中公开相关要求和标准,完成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公开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探索建立统一的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全力推动落实。此外,在我厅起草的《辽宁省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中,将巩固省、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正式版本列为重点任务。
三、创新工作方式,回应群众关切
2022年4月29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辽宁省法治为民办实事十项任务(2022年)》,明确要求“建立辽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统一查询平台。区别以往按法律部门或者出台年份汇编的一般做法,针对市民办事、企业经营和城市治理的不同需求,按照全周期理念、关联度特征,从分类编排、方便使用的角度,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分类整理、动态更新,有效提高辽宁地方立法、政府规章的透明度、更新及时度、对外开放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和政策指引”。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任务要求,形成便民利民的法规规章查询渠道。
编撰“城市法典”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需要逐年更新丰富完善。下一步,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营商局等部门,将进一步指导督促各市开展对法规、规章的分类整理、集中公开、动态更新等方面工作,增强法规规章公开透明度,提高城市依法治理水平,加快打造法治良好城市形象,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法治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的建议。
辽宁省司法厅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