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关于加快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建议” (第1045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4日
  • 编辑:司法厅办公室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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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三人大六次会议

关于加快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建议

(第1045答复

凌卫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定、建议均明确提出加强我国涉外法治工作、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的要求并作出部署。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是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客观要求。我省涉外法律人才,尤其是优秀的涉外法律人才相对缺乏,不能适应涉外法治工作的新要求。因此,加快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应当列入辽宁人才培养战略,政府财政应当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结合辽宁律师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省涉外律师人才培养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外律师人才的吸引、培训和培养工作。同时,通过省、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开展涉外业务培训与交流、涉外专业律师评定、涉外典型案例编撰等活动,吸引和发现具有业务实践经验的律师,培养有志于涉外法律业务的青年律师,逐渐壮大我省涉外律师队伍。

三、省律师协会已经与加拿大、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等国家的律师协会(公会)建立了友好关系,并分别与加拿大律师协会、新加坡律师公会达成了初步协议,由省律师协会出资,每年选派若干优秀的青年律师赴加拿大、新加坡等地进行为期一至两年的派遣学习培训。但是,由于受疫情影响,该项目一直无法实施。等疫情平复后,将立即启动。

辽宁省司法厅

20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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