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08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6日
  • 编辑:司法厅管理员一
  • 来源:省司法厅

凌卫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法律知识讲座进民营企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1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为新时代繁荣发展民营经济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根据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积极有效地组织全省律师开展服务民营经济的各项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辽宁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全省重点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组织全省律师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成立了14个、2518人的专项法治体检团队,通过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对省内3676家民营企业进行了法治体检,对口解决法律问题562项,一对一出具法律体检报告1278份,审查和修改合同2689份,帮助650家民营企业规范和完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三、组织律师专项课题调研组,研究制定了《辽宁省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操作指引》,就民营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民营企业法治环境保障、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民营企业人身财产权利保障、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等进行专门调研,对体检、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定性、定量分析,分门别类予以归纳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并形成了有针对性的、内容详实的、操作性强的《辽宁省律师对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工作及调研情况报告》,提交省民营企业行政主管机关和省委省政府。

四、与省工商联联合举办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大讲堂。1126日,辽宁省律师协会、辽宁省工商联联合下发通知,利用全省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于122日在全省14个市同步进行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大讲堂。培训的对象为由省、市工商联圈定的相关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大讲堂授课人员为省律师协会选派的资深专业律师。大讲堂的重点培训内容为民营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民事法律风险防范、行政法律风险防范以及企业内部治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等。同时,按照省工商联、省企业家协会要求,就劳动用工、合同签订、民间借贷、行政诉讼、合资合作、公司股权结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专题讲座32次,受众面达2000余人次。

五、继续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有效开展针对民营企业的专项培训活动。协调工商联部门,立足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始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发挥律师队伍讲政治、知政策、懂法律的优势,向民营企业广泛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态度,宣讲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宣讲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宣讲政法各部门关于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辽宁省司法厅

                               20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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