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大力支持和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1344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8日
  • 编辑:司法厅办公室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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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兴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和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深谋远虑,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和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这一人民代表建议,让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人民的监督下依法运行,在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蓬勃发展。

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发展时间不长,蹄疾步稳,成果显著。在司法厅党组的强力推进下,按照司法部三大平台、四级网络的统一建设要求,我省已经全面建立起“12348辽宁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两个网络平台。“12348辽宁法网全面对接司法部“12348中国法网,实现全省互通、全国一体的统一网络格局。在全省14个市设立六十余“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坐席,统一使用“12348”公共服务号码,接听群众来电,为全省的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于此同时,省司法厅还依托“12348辽宁法网,创办了具有服务功能的掌上辽宁12348”微信公众号和“12348辽宁法网手机APP客户端,满足了不同年龄段、不同爱好、不同地域、不同群体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两个平台开通以来,全省以平均每月一万余件公共法律服务工单的工作量稳步增长。通过四个多月的运行,获得了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获得了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可。

按照司法部四级网络建设的统一部署,我省已经全面铺开“12348实体平台建设。现已建成省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1家,市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10家,县区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48家,2018年年底前将完成全部115个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建设。按照司法部要求,有条件的乡镇依托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通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形式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现我省这两项工作分别完成70%75%,同样2018年年底前百分百完成全覆盖。

司法厅党组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获得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已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省综治考评和绩效考评内容。

经过实地调研和向兄弟省市学习,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弯道超车,统筹推进,进一步完善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完善市、县两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搭建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下的市、县、乡镇街、村居四级实体平台。完善市、县两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法律资格考试等司法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能全部整合到一起,建立一站式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所有与司法行政相关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能够得到就地、就便、一站式解决。建立好公共法律服务一小时(有条件的地区半小时)服务圈,让有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的人民群众最多跑一次,全面解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二是转变监管观念,提升服务理念,为服务者提供服务。转变用行政权力指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公共法律服务无偿服务,硬性要求公共法律服务提供者自己提高服务水平的旧观念。着力完善一站式服务大厅的建设,让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和寻求公共法律服务的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有一个温馨、舒适的提供服务和解决问题场所。着力增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尽早全面的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让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获得适当报酬,保护公共法律服务提供者积极性,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事业长效、公平、公正的开展。着力提升培训频率与培训水准,每年开展不少于二次全省性业务培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参与者的服务能力,保障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三是根据人民群众需求,完善供给侧改革。在实践中逐步调研不同地域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量,根据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调整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能力。针对不同地域特征,相应采取调配执业律师、公证员等公共法律服务人员;从司法行政内部调整、增配公职人员,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吸引外地公共法律服务人员,为本地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等措施,逐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侧改革。四是建章立制,规范化运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实践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时间制度》、《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文明用语制度》、《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首问责任制度》、《12348辽宁法网接待解答工作规范》、《辽宁省12348热线接待解答工作规范》、《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工作规范》、《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工单办理规程》、《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舆情分析上报办法》等一系列规范化的规章、制度。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省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使用、监督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整合司法行政宣传资源,利用平面、网络、电视等公共媒体和自媒体,结合送法下乡、送法进村、法律大集、12.4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让全省的人民群众了解公共法律服务,踊跃寻求和使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同时监督我们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帮助我们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辽宁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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