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律援助中心简介
辽宁省法律援助中心于1997年建立,隶属于辽宁省司法厅。2018年,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64号)要求,由辽宁省司法厅所属原辽宁省法律援助中心、辽宁省法律援助研究所,原省政府法制办所属辽宁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整合组建新的辽宁省法律援助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省级法律援助等事务性工作;开展政府法治建设和法学理论研究;开展法治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开展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数据库建设工作;协助开展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编辑译审和出版工作;承担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司法行政工作宣传报道的事务性工作等。
辽宁省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编制26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9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现实有工作人员18名,其中参公管理人员5名。辽宁省法律援助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即党群工作部、法律援助部和公共法律服务部。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辽宁省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久久为功,积极主动作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进展,2014——2016年度被评选为省直“文明单位标兵”,2019年被司法部、团中央评选为“青少年维权岗。”为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