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处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7日
  • 编辑:司法厅办公室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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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以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和申请国务院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司法厅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负责以省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行政复议后的行政应诉工作。对省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研究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及行政措施等行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省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担省政府法律顾问组的日常工作,为省政府涉法事务提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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