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仲裁工作

—  

2023

  —

01/19
09:30

—  分享  —

沈阳金融仲裁与调解中心正式成立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4年03月06日 作者:司法厅公法处审核员

2024年2月28日,沈阳金融仲裁与调解中心揭牌仪式成功举办。这是沈阳仲裁委员会与沈阳市金融发展局、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紧跟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要求,立足振兴新突破攻坚之年新起点,擂起征程鼓,开局即冲锋的重要行动,更是着眼辽沈地区金融行业发展新特点,夯实公共法律服务新落点,塑造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新靓点的创新举措。

该中心设在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由沈阳仲裁委员会从千余名仲裁员遴选85名勤勉敬业、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调解专家,由市金融发展协调各驻沈金融机构,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服务保障,根据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和三方共同制定的《调解规则》规定,受理金融机构之间或者金融机构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在金融交易、金融服务等活动中发生的民商事纠纷。

沈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邱立民与沈河区常务副区长庄海涛为沈阳金融仲裁与调解中心揭牌并致辞。沈阳仲裁委员会与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上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孙海华、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牛文婕、沈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审理部部长于成桓分别作了主题分享。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快推动金融商贸开发区晋位升级,打造金融机构集聚、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平台融合高地,成为“东北金融第一区”,更好地服务辽宁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崭新篇章。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创新对金融机构的服务模式,以一流仲裁服务赋能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深化服务、广泛融合、高效便捷、聚焦特点,携手驻沈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调解员队伍精、业务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优势,积极助力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风险。要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全力打造营商服务的“仲裁升级版”,以优质的仲裁服务擦亮法治沈阳的“金字招牌”,在辽宁新时代“六地”的征程中做出坚强有力的仲裁贡献。

省司法厅、省金控集团、省仲裁协会、市金融发展局、市司法局、沈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沈河区人民政府、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驻辽驻沈金融机构、沈阳都市圈仲裁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和金融调解员代表参加了仪式。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