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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1年05月10日 作者:司法厅监督处信息员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省(中)直各部门法制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省政府令第241)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周保国

联系电话:024-31966150(兼传真)    13840054653

电子版发送至Email: sftzfjdc@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辽宁省司法厅

                                     2021年4月26日

 

    

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文件精神,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省政府令第241)等规定,制定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 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 2020-2025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依据《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辽宁省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等规定,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为目标,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推进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基本原则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实事求是,以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相结合,评查结果与落实执法责任相结合,层级监督与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自我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要以案卷评查活动为载体,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归纳总结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措施对策;同时,调研总结案卷评查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案卷评查长效机制,推动案卷评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评查范围

全省各级具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市、县(市、区)行政执法部门的名单由市、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落实],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已办结(即已结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均纳入本次评查范围。

五、评查内容及标准

此次案卷评查重点检查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程序和法律适用是否严格依法规范,行政裁量权适用是否准确、适当、合理,说理是否充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行政执法事中、事后是否按规定公示、公开,文字、音像记录是否齐全、规范、归档保存,重大执法决定案件法制审核是否规范、审核内容是否全面。具体标准见:附件4《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附件5《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附件6《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1、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否合法;

2、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是否合法;

3、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合法,证据与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

4、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5、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是否完整齐全;

6、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

7、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否规范、审核内容是否全面;

8、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否完整、符合说理式文书要求; 

9、是否按规定实行罚缴分离;

10、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情况的资料或记载是否完整。

(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1、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否合法;

2、实施行政许可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3、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4、行政许可内部审批程序是否完备;

5、行政许可的受理、听证、决定文书是否齐全;

6、行政许可收费是否符合规定;

7、行政许可受理期限是否合法;

8、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有效;

9、行政许可程序是否规范。

(三)行政强制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1、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实施主体是否合法;

2、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是否合法;

3、实施行政强制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有效、充分;

4、实施行政强制的程序(审批、实施、告知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告、公示等)是否规范合法;

5、行政强制现场笔录内容是否全面;

6、行政强制物品清单是否详细。 

(四)对案卷形式内容评查的主要内容

1、文书格式是否统一规范;

2、文书材料是否完整,要件是否有遗漏;

3、卷宗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做到一案一卷;

4、是否有卷内目录,材料排列是否有序,是否有页码;

5、纸张是否有破损、装订是否整齐;

6、书写文书是否使用耐久的墨水填写。

六、评查步骤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评(7月份之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逐卷自查自评对本部门类型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统计,填写相应的案卷统计表(详见附件2)。自查自评的各类型案卷不得少于30卷。不足30卷的全部纳入自查自评范围,超过30卷的应侧重于重大行政执法案卷,填写案卷自查自评情况表(详见附件3),详细写明各案卷扣分的具体情况。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自查自评情况撰写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基本情况办结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总数、纳入自查的案卷数,通过案卷评查总结行政执法工作的特点、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整改措施或对策建议自查报告8月10日前报本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互查互评(8月份之前)。级司法行政部门成立案卷评查组采取跨部门、跨域等方式,对本级所属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自查自评情况进行互查互评;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对所属下级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筛选出劣质案卷,总结评查工作。9月10日前,各市司法局汇总县(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自查自评、互查互评、抽查情况,撰写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案卷评查实施情况,规定期限已办结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总数纳入评查的案卷数,通过案卷评查总结行政执法工作的特点、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整改措施或对策建议,并报省司法厅;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汇总本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并撰写案卷评查报告(内容与市、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撰写报告相同)9月10日前报送省司法厅。确实没有行政执法案卷的,应详细说明情况经本单位领导审批加盖单位印章后书面报送本级司法行政部门。

(三)随机抽查(10份之前)。司法厅负责调研、督导、检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含自评自查)情况,可以抽调专业人员成案卷评查组采取调研、座谈、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各部门案卷评查工作进行验收。随机抽查的案卷包含已自查自评和未自查自评的案卷。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指导督促整改落实,力求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实施。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是推进全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统筹推进案卷评查工作,对被自评自查的案卷评查表要按“一卷一表”要求入卷备查,确保案卷评查工作落地落实。自查报告应重点说明本单位本部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案件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的意见建议。

(二)严格检查指导,确保评查效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级、下级、本系统案卷评查工作的调研、指导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评查与指导并重,既查案卷问题,看评定结果准不准;又坚持以评促改,看整改措施实不实。

(三)落实执法责任,发挥典型作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要把案卷评查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起来,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不合格案卷、劣质案卷比例较高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办案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要注重发现典型案例,通过优劣质案卷进行深入剖析,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文书制作,帮助执法人员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能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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